“再有就是,并非所有公司都要放到集团下面,以新世纪软件公司举例,这家公司去年的业绩非常不错,但这家公司和其它公司却看不出哪里有互补的地方,因此这家公司没有必要专门放到某个集团之中,让这家公司独立运营就好。”
“我说完了。”
成宇峰最后说了一句,然后就不再出声。
“我也认为应该组建集团。”
伊莎贝拉紧接着出声说道:“不过,不仅要成立集团,还要成立财团。毛利助理说的很好,业务方面能够互补的公司就该合并成立集团,但就算是这样,最后也会有多个集团,而集团和集团之间也需要互相帮助,加强管理,因此有必要成立一个财团,由财团来综合管理这些集团公司。”
“一个企业发展壮大之后,就要成立集团,而集团多了之后,就该成立财团。”
“BOSS现如今有二十家公司左右,这些公司根据业务不同起码要成立四五个集团,只有成立更高一级的财团才能够加强对集团公司的管理,同时也能够让集团和集团之间更好的配合,资源共享等等。”
伊莎贝拉更加激进一些,她甚至认为应该成立财团来管理将要成立的集团公司。
“当集团公司的规模和数量上去之后,是有必要成立财团没错,但现在太早了。”
毛利晴子当即出声反对,她道:“在场所有人最早为董事长工作的时间是前年的77年,不少人为董事长工作的时间甚至还没有超过一年。本身成立集团之后,集团的管理层很可能就会从在座各位中提拔,到时各位的权限大大提高,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有人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利,因此成立集团后必须加强对集团管理层的监督管理。”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再成立财团的话,财团高层同样很可能是从各位中提拔,毕竟董事长不大可能将新招聘的人送上高位。而财团高层从各位中提拔的话,那么集团管理层就要往下提拔,很多人就会一下子走上高位,先不说值不值得信任的问题,在没有考察能力的情况下,就让对方走上高位,这是对公司的不负责,也是对该员工的不负责。”
“所以,我认为现在成立财团还太早了。就算是成立集团,各个集团管理层的权限也应该做出限制,只有经过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考察之后,再做出任命不迟。”
伊莎贝拉听后当即出声反驳:“可是这样一来的话,集团管理层没有太高权限就无法对下面子公司进行更好的管理,要是有人说一套做一套,成立集团反而会牵扯各个公司大量的精力,反而不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