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李俊还有点懵懂,王艾进一步解释道:“我现在对豪门依赖性很低了,虽然各个豪门的固定支持市场,对我仍旧有一定吸引力,我个人也仍旧需要在欧冠上巩固我的影响力,但我的主要营收仍然来自于亚洲和中国。感谢我自己!终于把亚足联打的爆了传奇装备,一个50年最佳彻底巩固了我的亚洲市场地位,未来二十年都不会被人取代。现在的我,随便去一家有欧冠资格的球队就行,我的预期营收不会降低。但拜仁或者其他豪门失去我,不但将失去召唤亚洲市场的机会,还会因为我强大的吸纳能力,变得在亚洲降低影响力。所以,我的条件并不过分。我并没有要拜仁或者其他豪门降低营收,从他们的腰包里掏钱给我,我甚至愿意我的薪水,我是指竞技层面的薪水从我的营收里扣除,而不是要俱乐部支付,我只是要拿到、拿全我自己的东西而已。”
雷奥妮补充:“明星球员的薪水高,一个是他的竞技价值本身就高一些,但更主要的是他肖像权收益高,所以俱乐部要在50%之上,额外通过薪水的方式补偿一些。比如卡卡、小罗、伊布、梅西、C罗都是这样,王博士刚才说的是指纯竞技层面。”
“如果是纯竞技层面,王博士的薪水大概是多少?”李俊好奇的问道。
雷奥妮想了想:“大概是300万到400万之间,嗯,可以比照麦孔的300万,但麦孔的300万是在夺冠后涨薪涨出来的,原来是150万。”
“也就是说,明星球员的薪水高低,一方面和他的市场价值高低有关,一方面和他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条款有关?”李俊反问了一句后自我总结道:“如果各自50%,明星的理论收入溢出了50%,俱乐部从明星身上获得了竞技价值、球衣转播费等影响提升之外还获得了更多的商业价值,就要补偿一部分到薪水里?如果反过来呢?比如明星出了丑闻,理论收入不足50%,要俱乐部正常营收补偿的话……那么,是不是就该转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