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熊哥帅我心澎湃发起的讨论!
我写作,原则是合理基础上进行yy。
当时设计情节的时候,我觉得以鞑子的尿性,是会干出这种事情来的。而以孙洪两人的屁股,也会做出那样地决定。
不过在这中间,有一点没有处理好,就是没有一开始就明确鞑子还有一战之力,只是说了之前战事失利,是鞑子大意而已,损失兵力对于鞑子主力来说,也没有到伤筋动骨的地步。这一点,没有很好地一开始就明确。
另外,对于县城的城墙,周长什么,也没有说明,就没有一开始就表明我设计这个情节的一个细节:我原本觉得鞑子是有能力杀掉至少几万百姓的。毕竟有将近一万的二鞑子在城内,让他们去屠杀百姓,并不会有多困难。而白甲兵和其他真鞑子,以及蒙古八旗则也有相当实力。他们不是不打,而是先用了这招来恶心威胁明军,威胁洪承畴和孙传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