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大孙所说的法院和大理寺有什么关系嘛。”
朱元璋不由问道。
目前大明司法是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并称三法司。
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在职权上,都察院相当于后世的检察院,大理寺相当于后世的最高法院,刑部则负责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
对于大孙突然提出单独弄一个法院出来,朱元璋没有明白其中的意思。
朱英解释道:“三司的职责明确,在律法上也没有什么漏洞,在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出在三司上,而是出在官员本身上。”
“孙儿想要打造的法院,是以律法,除开皇家之外的所有人,无论士农工商,勋贵,官吏,都要受到律法束缚。”
“想要达到这般的效果,就必须单独成立一套完整的司法班子,和其他的官吏,彻底的分割开来,并且不断的完善细节。”
“如今我大明律法,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等方面,而孙儿的想法,是改其道而行之,以民事,诉讼为主,另立刑事律法,使其泾渭分明。”
大明律法对于主审官来说,更大的程度是参考,案子怎么判决,无须依据什么律法条文,大概能搭上边就可以了,一切解释权,俱归主审官。
在遇到审判案件时,主审官的个人偏向,将会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
比如一個重刑犯,他但善于辩解,演戏,只要能打动主审官,本来够死刑的标准,指不定都能当庭释放。
当然,一般情况下,打动主审官的,还是看银子的份量,份量越重,自然就越容易感动到主审官。
像是知县,几乎是集三司合一的存在,很多更加夸张的案件,就是这么判出来的。
加上官职调动,时间长了,自然就形成官官相护。
而朱英想要做的,就是打破这个惯例,让百姓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遭受到不公的时候,也可以和官员抗衡。
在这一步,朱英也是有所准备。
治安司的存在,就是先剥夺知县的武装力量,现在要干的,就是拿走他们的审判权。
这样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是对官吏的特权进行了削弱,即便是地方官员,也不敢肆无忌惮了。
从而将大明的以人治,变法治。
朱元璋听完后,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在心中仔细斟酌其中的可行性。
大孙的想法对于现在的大明来说,几乎是彻底的变革了。
司法的独立,这就意味着人才的选拔,将会出现分流,科举考试的项目,也要进行分流。
早前朱英就提出过科举改革,现在也是到了要实行的时候了。
朱元璋也没什么好担忧的,这些改革目前看不出好坏,反正先干着,碰上不好的,改就是了。
对于大孙的想法,自然要多多支持。
聊到这个时候,朱英和老爷子都已经散步一圈,回到了乾清宫了。
分别坐下后,刘和连忙去沏茶。
朱英沉思一会,继续说着心中的想法。
“爷爷,对于现在的律法惩戒,孙儿想要在死刑和流放下,重点加强劳役改造。”
“现在孙儿办厂,需要的工人很多,目前给出的工钱也是很高的,这也是为了以后别人办厂的时候,能给工人一个相对合理的工钱。”
“牢房孙儿也曾去过,那里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而且这些犯人关在牢房中,还要给吃食。”
“孙儿就想着,与其砍了头,或者死在流放的路上,还不如多加劳役,比如判个十年八载的,厉害点的就搞个二三十年都不是问题。”
“孙儿办的厂里,也是需要大量工人呢,这些判劳役的,工钱不须给,若是粮食紧张,就用番薯这些混着来,可是要节约不少宝钞。”
朱元璋听完,很有意动,尤其是节约这个词。
对于勤俭节约,这可算是点到朱元璋的心坎里去了,还能创造宝钞,这样子似乎确实不错。
“那大孙就立个章程出来,这些具体的实施,也弄到大明法典里去。”
说到这里,朱元璋有些唏嘘道:“其实咱以前也想过劳役,就是感觉判个劳役太简单了,每年修路修桥,基本上村子里的徭役就差不多了。”
“劳役反而耗费精力,还耗费粮食。现在大孙能让其挣钱,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就是大明这般多人,大孙这五个厂怕也是不够的吧。”
朱英闻言笑道:“爷爷这可就想错了,往后呀,就干脆在每个府城的郊外,那等偏僻之处,建一个大的监狱,把府城判了劳役的犯人,都给集中起来。”
“这般一来,每个监狱就是一个厂,且还不需多大的投资,就让犯人们自己动手建设。”
“狱卒里,也可以跳一些老师傅过去教学,到时候不管是织布,制衣,瓷器,种茶,等等都有了来源,甚至还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加一些其他产业进去,进行创收。”
“如此一来,即体现了咱大明的恩典,也能给内帑每年增加不少岁入,岂不美哉。你”
朱元璋听着大孙这话,眼珠子都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