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顾怜将子启的一举一动都看到了眼中,端药喂水、洗衣煮饭,每样都细致入微,每日阳光最好的时候总会将那人背出来放在躺椅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子启便会一边分药材,一边细声细语的与那人说着话,虽然那人一般的时候都不看子启,可子启却丝毫不以为然,说道兴致勃勃时甚至手舞足蹈。
每日下午便是那人与子启一起受苦的时,那人生性高傲又倔强,现在虽是不言不语,可性格到底还是有的,每每刮腐肉之时,疼到了极点也不肯叫出声。
顾怜的意思,若是疼的厉害,不如咬上一根木棍,可那人却实在好面子,死活不肯如此狼狈,此时顾怜才知道,为何那人的手会如此严重,定然是此人不肯将伤手视人,才用衣袖盖住双手,致使不通风的伤手越发的严重了。
顾怜对那人的如此任性颇为生气,本要治治他的性子,可子启却不依顾怜,子启每次只要感觉他在咬嘴唇,总是将自己的胳膊递上去,也不知那人与子启又有什么怨,对于子启倒是从来不曾客气,更不曾口下留情。
一个多月的时间,子启胳膊上已布满了牙龈,有一个伤口在反复的咬磨下,依然深可见骨了,不过子启从来不让那人看到伤口,随便上点药便干什么干什么去了,那人不知伤情便更加不会愧疚了。
顾怜看子启待那人那般细致入微的好,更加笃定了他们是一对小情人,可看了些日子倒又不像,子启虽是对人好,可言语动作虽是亲昵无比,可缺点了什么,眼中总是少了爱人的依恋,更多的倒是因愧疚才百依百顺,而那个不言不语的小子却更有意思了,虽是郁结于心却没到痴呆的地步,不言不语倒也罢了,在子启面前有些却时而乖顺,时而任性,倒像个小孩子。
逐渐近了冬日最冷的三九天,那人的手在多种治疗下,已恢复的七七八八,已不需要刮肉也不再长疮生脓,再过不久便会长出新肉来,子启不想那人手上留疤,顾怜便开始指点子启去何处采药了,来配置那不会留疤的药膏。
这些时日是顾怜自十八岁以后过的最安逸最不寂寞的生活,顾怜眼中的子启便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孩子,温和、有礼貌、善良又心软、能吃苦又任劳任怨、待人也真心实意的,嘴巴又甜还很会逗人开心。
顾怜偶尔会想为何自己十八岁之前没有碰见这样一个男子呢?若是碰见了……是不是不会喜欢那人,不喜欢那人便没有了后面的那些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呢?
子启将一碗粥喂云觞喝下,给他擦了擦嘴角,回头看向一直发呆的顾怜:“怜姨,今天的饭菜不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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