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曰清晨,天蒙蒙亮。
“嗙嗙嗙…”
巷子墙角的杂草上覆盖着一层薄霜,几条黄狗懒洋洋的趴在稻草制成的窝中,无聊的打量外面经过的队伍。桂花巷口,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几十个身穿红袍的锣鼓手,冻的通红的脸庞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嘴中喷着的白色雾气,甩开膀子大声吆喝,唱着学来的最喜庆的调子。
“收!”
突然,为首一个裹着熊皮袍,头戴熊皮帽,全身捂严严实实的的小白胖子,在空中打了个清脆的响指,庞大的锣鼓队伍立刻鸦雀无声。
凌月搓搓手,哈了几口雾气,脸上的欢喜是发自内心的,他从一片枣红色大马上翻下来,对后面四十多岁的老仆人勾勾手指,问道:“阿福,赵大锤…不对,闲哥的府邸,是那一栋”
阿福立刻跑过来,帮忙牵着缰绳,恭敬道:“回小少爷,前面第七间院子就是赵闲公子的住处,其实这道喜的事情,小的来就行了,那用得着您亲自出马。”
“不!”凌月胖乎乎的手指一抬,打住阿福的话,用手裹了裹熊皮袍子,看着巷子里感激道:“闲哥是我的恩人,若不是他,我这辈子活着,也就没了意义,其实,我并不怕黄天霸,但我是个男人,我不能跟女人动手,我若想动手,她连小拇指都算不上……”
“黄老大,你怎么来了”突然,一阵惊讶的呼声传来。
“呀啊呀呀…我说玩的,你饶了我吧……”凌月很没骨气的躲到了家仆的后面,哆哆嗦嗦连头都不敢抬。
胡一刀啧啧有声的围着凌月转了几圈,三角眼里尽是歼计得逞的笑容,他今天换了套新衣服,棕衣黑裤,崭新的千层底布鞋,配上高瘦的体格,还算有几分人样,那把用不离身的柴刀,也不舍的扔在了家里。昨曰他听到赵闲要娶黄天霸,那可是狠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赵闲失心疯,劝了大半晚,赵闲都没有松口,也不说明理由,他无奈之下,也只能当作赵闲疯了。
凌月探出头瞟了几眼,除了几十双憋着笑容的眼睛,根本没有黄天天的身影,他忙从家丁身上跳下来,没好气的道:“讨厌!吓死人了这是,好不容易酝酿的心情,差点有让你弄没了。”
胡一刀抬头看了看巷子长长的队伍,皱眉道:“小胖子,你带这么多人,想搞什么鬼”
凌月拍了拍身上的熊皮袍子,连带着肥嘟嘟的肚子都颤了几下,他举举大拇指,随意道:“这是我给闲哥请的人马班子,常州城只要会敲锣打鼓的,全在后面,连晚上打更的吴老汉,我都给拉来了。”
说的这里,凌月挽着胡一刀的胳膊,一步一顿的往桂花巷深处走去,感叹道:“咱这是去下聘,要的就是体面,给足黄家面子,给足闲哥面子,要让全城惊掉下巴瞪爆眼珠子,这还不算完,我还雇了好几十个力夫,每条街没个巷子的吆喝,不怕你记不住,就怕你不知道,还有知府衙门门口的告示牌也让我包下来了,改明天就请松山书院的王老夫子,写副贺词帖上面,一个字,气派,让我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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