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了宋铭元的房子,我先到处转了一圈,离开的这十天里,估计宋铭元也没怎么住这里,倒有些冷清,好在乌龟还是那个乌龟,大葱还是那个大葱,总之看一切都虎虎生趣,十分可爱。我往沙发一靠,双手摊开摆成了个大字:“果然别墅是越大越好啊!有钱人日子过的果然舒坦!”此时宋铭元正对着镜子解领带,并没有理睬我,这在曾轩家里是不可能发生的,曾轩总是在一切可能的时间里妄图和我说话从而拉近距离。
人总是很奇怪,我和曾轩年少相识,一起度过了漫长的时光,而宋铭元倒像是个萍水相逢次数多点的路人,虽然这个路人有点太过光芒四射,作为我人生故事的背景显的喧宾夺主尤其不称职。然而此时他沉默着做自己的事,我反而觉得更加安心平和。因为我知道宋铭元并非在漠视我,而只是安静的容忍我存在在他的生活里,相对于曾轩那样的过分关注,这种相处模式反而更轻松一些。
大约真的是相处久了人是会有疲态的,有时候面对陌生人,反而更会倾尽所有的热情和诚挚。或许是因为对于这些陌生人,因为从来不曾认识过,我可以随意的在他面前呈现自己而不必去担心一定要与过去的自己保持一致性。
长久的相处让曾轩对我打上了一些标签或者印记,那么多年的时光,在他的脑海里浓缩出一个我的形象,而这个形象却极有可能与真实的我无关。而当真实的因为成长而变迁了的我站在他面前,与那个形象背道而驰的时候,他是不一定会因为重遇故人而高兴的。这一点宋铭元不一样,他从来不认识我,我也不认为我们这样两个阶层的人能长久的保持关系,因而每一天我都可以随心所欲的表现自己,或者庸俗或者贪财或者阴郁苦闷。
胡思乱想了一通,我才抬头看了眼时间,伸了个懒腰,就自觉去厨房准备晚饭了,而绕过已经换好衣服,端了杯咖啡看报纸的宋铭元身旁时,模模糊糊又觉得这个路人似乎在我生活里驻足的已经有点久了。快拐进厨房时候身后传来宋铭元的声音:“多炒点绿叶菜,少放油。”我吸了吸鼻子,“哦”的应了一声。
晚饭做出来的时候宋铭元看着桌子上的菜挑了挑眉。我也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唯少几次我做菜的经历里,炒青菜,番茄蛋汤,白菜,肉末茄子,菜色都是亘古不变的。虽然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能有料理自己生活的能力,但我从来没刻意追求过高层次的料理,觉得会稍微几个家常菜就饿不死了。
然而宋铭元并不是这样想的,他毕竟付了钱让我做家政,如果我每天都茄子茄子茄子的烧,说不准他有一天真的长成个紫色的茄子样。霜打茄子,这个彩头未免太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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