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娇勉力挪动了一步,血流不止,钻心的疼痛叫她实在走不动。她还不知道这幸好是小童起了玩心做的小夹子,放在这林中看看能不能夹着什么小兔子的。
倘若是一般的捕兽夹子都能一下把脚夹断,那以后也就不用品尝自由的味道了,直接算瘸了。
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这个小夹子最多也就叫阿娇十天半个月走不了路而已。
小童又撕下一块布,飞快地丛林间采过几株草药,嚼碎了把药均匀地铺上,轻轻地缠在阿娇脚上。
很神奇的是,敷上不过一会,血就止住了,清清凉凉的感觉更是叫阿娇觉得连疼痛都减缓了很多。
阿娇看了小童一眼,夸他说:“你好厉害啊。”话匣子一样的小童却突然害羞起来了,低下头什么话都没有说。小孩的爹含着宠溺地看了他一眼,微笑着说:“山里的孩子,自小就会这些。”
又问阿娇:“夫人能走吗?此处离我家不远了,夫人为小儿的夹子所伤,现在又天黑了,先在舍下住上一晚吧。”
很显然,这样的谈吐绝非一个猎户能说出来的。
阿娇心神微转,面上却是含着轻笑:“那就却之不恭了。”
没办法,只能自己走。就算是民风还颇为开放的汉代,男女同坐饮酒是常事,但也不意味着可以叫一个陌生男子来背。而小童,就更不用指望了。
她咬紧牙关,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加油,不是说他们家很近吗?坚持,再坚持。
在暮色同夜色渐渐融合后,走了得有三炷香后阿娇才知道她实在是太天真了。近,这叫近吗?
脚上的伤口被牵动着,又渗出血,就是草药止血的效果再好,也架不过这样一直冒血,那块布已经染上了淡淡红色。
阿娇反而狠下心来了,决不肯缓下脚步来,她知道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停下来了,再想站起来就疼的撕心裂肺。
好在又走了一会,隐隐听到水声潺潺后。牵着她的小童笑着说前面就到了,阿娇顺着他指的方向真的隐隐看到了昏黄的灯光。
看来,真的要到了。
阿娇疲惫不堪的身体一下又焕发了新的能量,她瘸着腿竟然还加快了脚步。走过一个下坡,到了一处地势略为平坦的山谷,阿娇才知道水声为何来。
泉眼无声溪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
一条两三米宽的小河在月光下像一条玉带,在星光间泛起波光粼粼。幸好河水有几块巨大平坦的石头,天然地搭成了一条小道,彼此间的间隙并不大。所以,就连阿娇都过的不是很吃力。
小童的家就在河这边,目测再有一两百米就到了。一群狗叫声响了起来,但受碍于院墙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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