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死者大部分是女性,往往身材肥胖,有酗酒的恶习,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于饮酒之后。
三、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比正常的火灾严重,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四肢通常未被烧毁,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在许多案例中,躯干被完全烧毁,骨头被烧成了灰烬。
四、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而没有蔓延开去,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
五、尸体、骨灰下面地板往往复盖着一层难闻的、粘稠状的黄色液体。
最早对人体自燃现象进行系统科学调查的人是德国化学家贾斯特斯·冯·莱比锡。
他一共检验了大约50个人体自燃案例,对于众口铄金的酒精原因,他指出就算把解剖样本存储在浓度为70%的酒精里,这些样本也不会燃烧。
哪怕是给老鼠注射乙醇(酒精),老鼠也不会着火。
莱比锡的实验证明酒精与人体自燃之间几乎不存在因果关系,但仍有不少研究者对此表示质疑。
1961年,伦敦验尸官加文·瑟斯顿在《法医月刊》上发表论文《人体的异常自燃性》,对人体自燃提出了一种假设。
该理论认为,少量外部火源例如一枚燃烧的烟头会烧焦人的衣物,令皮肤绽裂并释放皮下脂肪,脂肪反过来又被吸入燃烧的衣物,把衣物变得像烛芯一样。只要有燃料,这样的燃烧就会持续。
动物实验证实了这一假设,实验结果与在人体自燃现场采集到的证据吻合。
一般的人体都在脂肪和其他化合物中存储着足够的能量,能支持人体的充分燃烧;就算是很瘦的人,其组织里也储存有不少脂肪。这些脂肪一旦被燃烧的衣物加热,就会通过毛细作用进入衣物,这很像烛蜡(最初的烛蜡正是采用动物脂肪制作的)通过毛细作用流入烛芯,从而源源不断地为烛芯燃烧提供燃料。
通常,到达250℃时人体脂肪才会燃烧,但如果让人体脂肪溶化,那么它在室温下也能在烛芯上燃烧。
瑟斯顿拿纱布包裹的脂肪做实验,发现火焰热量能够溶化人体脂肪,产生像蜡烛一样的持续燃烧。因此,瑟斯顿的理论被称为“烛芯效应”。
为了验证这一理论,实验的研究人员从屠宰场买了一头死猪(猪的脂肪含量与人体相当)裹上毛毯,放进一个模拟的房间中,房间里有一个木架,上面放着一台电视机。
实验研究人员往毛毯上浇上少量的汽油后将其用火星点燃。猪油流出后浸泡毛毯,使之成为了灯芯,火焰便以猪油为燃料持续燃烧了7个小时。
大约5小时后,猪骨头被烧裂,流出了骨髓,骨髓大约含有百分之八十的脂肪,因此继续燃烧,直到把骨头烧成灰烬,甚至比火葬炉烧得还要彻底(火葬炉焚烧后,还会残留一些骨头)。
而猪身体没有脂肪的部分,像脚的下部分,则保存完整。周围的家具都没有着火,只有电视机受热融化了。
这一结果与所谓的“人体自燃”完全相同。
以上验证试验其实并不严谨的能证明人体自燃是烛芯效应,充其量也只能说人体自燃表现出了烛芯效应。
从实验结果可以看出猪的燃烧持续了7个小时,而且从燃烧效果来说只是猪骨被烧裂,流出骨髓。
而在以上人体自燃实例中可以看出人体的自燃速度很快,而且燃烧很彻底:被烧成灰烬。
并且火焰为蓝色表明人体自燃时温度很高。这说明人体自燃要比实验中的燃烧剧烈,虽然燃烧物质相似,但两种燃烧为不同机制。
不管怎么说,也是为这种现象找到了一个可以解释的借口,看来在这方面美国落后了苏联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