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川一帮人,以为张占东在开玩笑,可惜,堂哥是认真的。
张占东发现了一堆新鲜的野猪粪,证明有一头大家伙还未走远。
“川子、大魁,你俩商量谁开第一枪。”
张占东布置任务,“灰熊,你和谭大姐一起进行掩护,如果第一枪没能放倒那头大家伙,谭大姐先补一箭,灰熊你做最后一枪的准备。”
这个分配没有问题。
相比于陆小川和魁哥的枪法,大家更信任谭大姐手中的滑轮弓。
至于灰熊,直接操起了ak-47,如果前两个人都没能干掉野猪,那么野猪必将发狂。
受了伤的野兽最危险,更别提堪称山中一霸的野猪了。
到了那个时候,只能用ak-47对付它最保险,哪怕只能得到一堆没法吃的烂肉,也比惊扰或者伤到几位女士好的多。
陆小川对打猎兴趣并不大,这家伙情感缺失的厉害,和普通人的想法实在不太一样。
说白了,就是工具人认为,为了吃一顿肉,而去杀一头猪,有点不划算。
哪怕野猪在巴莎普山里已经成灾,陆小川也对猎杀兴趣缺缺。
当然,如果当地人花钱雇佣他捕猎野猪,工具人能把这玩意搞成濒危动物……
所以,兄弟俩交流两句,魁哥就得到了首发位置。
野狼被派去寻找留下粪便的野猪,这小子是追踪专家,在山里,如果是动物,他能追踪到一天以前留下痕迹的野兽。
如果追踪的目标是人的话,那么,只要人还在山里,野狼就能一直追踪下去,直到找到目标为止。
不大会功夫,野狼去而复返。
“老板,真的是一头大家伙!”
野狼的神色很是兴奋,“咱们恐怕得寻找一根足够粗的木棍来抬它才行!”
“大魁,准备。”
张占东也兴致勃勃,哪怕一年进山好几次,对于猎杀体型庞大的野兽,依然让人欣喜。
一帮人悄咪咪的跟着野狼,从树林里摸了过去。
那头野猪,竟然就在众人刚刚经过的河边。
躲在山坡上的灌木中,能够清楚的看到那头野猪。
这家伙生了一身暗黑色的体毛,膘肥体壮,正在河边低头喝水。
在巴莎普山中,野猪在成年之后,是没有天敌的。
哪怕遇到了熊,双方也只会选择各自走开。
对于拥有猎食者身份的熊来说,野猪并不好对付,而起脾气暴躁,很容易让自己受伤。
所以,两者相遇时,一般情况下,反倒是熊先退却。
被张占东发现的野猪体长达到惊人的两米,果真是一头大家伙!
这货长了四条又粗又长的腿,鼻吻尖长,嘴巴两边长着棕黄色利齿,浑身上下都是褐色鬃毛,眼睛如铜铃大小,凶光四溢!
显然,在巴莎普山中,这头野猪过的相当滋润。
没有其他生物敢惹它,植被茂盛食物丰富,加上种群数量又不少,连找对象都方便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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