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不怕剽窃?
这有什么好怕的。
国内这么多城市,每个城市都有那么多商铺,李雨欣怎么剽窃?能把全部商铺都买下来?明显不可能的嘛。
无非是甩开杨磊自己干而已。
对杨磊有啥影响吗?
几乎没有。
杨磊大不了从别的地方去筹钱,顺带着少个李雨欣这样的富婆朋友,短期看有损失,长期看这损失微乎其微,甚至还是好事儿,现在在这么个小项目上被捅刀,远强于以后在大项目上被捅刀。
换句话说,用这点损失换来一个看透李雨欣的机会,值!
当然,杨磊觉得李雨欣不是这种短视之人。
更不是这种人。
别说他俩之间的交情,就算是普通朋友,李雨欣也绝对不至于这么干。
女帝这样的绰号可不是随便取的,李雨欣强势归强势,有手段归有手段,但不等于不择手段。
那些个做事儿不择手段的人可进不了他的朋友圈,例如谭贵青,只要他愿意,随时随地都能把谭贵青扫地出门,而且不用支付哪怕一分钱的补偿,甚至能把谭贵青送进小黑屋。
只是他不太愿意把事情做得太绝,因为他自己就不是那种不择手段的人,不然的话,一百个谭贵青也不够他玩的。
所以,他笑道:“姐,这有啥剽窃不剽窃的,你想要,我双手奉上。”
“这么大方?”
“那当然,你是谁?你是我欣姐啊,帮了我那么多,现在还欠着你十五个亿呢,送你个项目又能咋滴?”
“呵,算你会说话,”李雨欣哼了一声,“我名下正好有个空壳公司,我直接注资进去,你呢,以管理和技术的名义入股,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法人代表我这边安排,行不?”
“行啊,太行了,”杨磊连忙点头。
这有什么不行的。
这家公司本来就是他腾出来的一个篮子,法人不法人的都没啥影响,离开他,这就是一家普通的房产公司,只有在他这边,和赵晓竹、宋芳菲的服装公司联合在一起,才能价值最大化。
否则,买再多门面房也没啥意思,只能自己管理,全国各地跑来跑去地收租,仅仅是管理这块,就能麻烦死个人,何况正如杨磊所说,正常门店的商铺出租也是个问题,真不一定能那么快地租出去,有的时候空置三五个月一两年都是常态。
只有在杨磊这边,才能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能节约管理成本,可以把日常管理交给赵晓竹和宋芳菲手下那么多大小店长,店长们得了实惠肯定不会拒绝,或者直接写入合同中。
所以杨磊真不怕李雨欣会甩开他独占这个项目。
这家公司叫欣欣投资,明显就是李雨欣自个儿注册的空壳公司,基本上每家企业或者家族都有不少这种空壳公司,平时可能没啥大用处,但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拿出来,不需要再临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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