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夜晚久违地掀起了一丝凉意,这也许是夏天即将结束的征兆,可以感觉到秋天即将来临的气息。
白纯里绪漫步在夜晚的观布子市,避开了本就不多的行人,穿行在那些小巷子里。
他就像巡视领地的雄狮一样,在寻觅着自己的猎物。在这座城市中,每一个落单的人都有可能是他的猎物,而这样没有目的的随意杀人,也不容易被警察抓到,因为与陌生人无关的自己不具备犯罪动机。
他感觉这样的自己大致是疯掉了,不过并不是现在疯掉的,或者说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疯狂,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
就这样陷入疯狂也好,白纯里绪并不介意,但他害怕孤独,他需要一个同伴。
不过也许是命运的垂怜,他刚好知道有一个人适合成为自己的同伴。
巷道内比大马路更暗,只有一个路灯神经质地不断闪烁,这里就像是与世隔绝的异世界一般,被周围建筑物墙壁包起来的窄巷,是—个即使中午阳光也无法进人的空间,无论发生什么也不会被外界得知。
简直就像是某种完美的密室一样。】
白纯里绪心里想着,握紧了手中的锋利匕首,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这街道死角的缝隙中,应该有着一个流浪汉住在这里。
而那个流浪汉就是他的目标,相比较于其他人类,没有社会关系,没有价值的流浪汉静悄悄地死在偏僻的角落,没有人会注意他的死亡。
就连巡警也是如此,他们只会草草地把这件事掩盖过去,谁让这个国家就是这样的呢,每年那么多的人失踪,然后被鉴定为“自杀”。
不仅仅如此,白纯里绪仔细思考了一下,勐地发现整个世界的历史中,字里行间都带着吃人俩个字,只不过现代的社会要看起来更文明些。
想到这里,他不禁感受到愉悦感,这个世界的本质果然还是疯狂的啊,或者说人类的本质就是疯狂的生物,下位者只能在各种意义上成为上位者的食物。
那么他们和自己的做法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一个被大众所认可,一个不被认可罢了。
他也不期待自己会被认可,雄狮从不成群结队,他只需要同行的母狮子。
………
………
那个邋遢的流浪汉倚靠在墙角,打着鼾声,这种季节对于流浪汉来说是最完美的了,不算太热,也不算太冷,只要随意找个可以挡雨的地方就可以住下来。
白纯里绪一脸嫌弃的看着浑身酒气的流浪汉,地上躺着一个空掉的清酒瓶子,看来这个家伙用今天的收益买了一瓶劣质的清酒用来享受。
这样的家伙,就算死掉也没什么,减轻了城市的负担。】
他狞笑着从兜里掏出了橡胶手套戴上,脚上的鞋也是比自己的正常尺码大上一些,这样可以帮助自己掩盖一下真实信息,不管怎么样,多少可以起到一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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