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拾金不昧
霍警囘官说,他之所以相信我是无辜的,是因为有以下四个理由:
1、小李的钥匙确实被人动过手脚!警方从小李的钥匙上提取出了一种带有软模具成分的物质,他们怀疑,很有可能有人复制过他的钥匙!
2、凶器上的指纹有异。尽管杀囘人的那根铁棍上有我的指纹,但我的指纹却在沾有血迹的那一端,另外一端则没有任何指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极有可能是凶手杀囘人的时候戴着手套,从而抹去了原来的指纹。
3、如果人是我杀的,为什么我会在杀完人后连报两次警?霍警囘官检囘查过当晚的接警记录,发现第一次报警的人是用我店里的座机打的,而第二次却是我的手囘机。通囘过调囘查,他们还发现,第一个报警的人使用的是过滤声音,无法提取有效语囘音。而第二个报警的人显然就是我。如果人是我杀的,我何必费神费力地报两次警,而且还要过滤声音呢?
4、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警囘察抓到了给我鞋店泼油漆的人!
此人正是霍警囘官先前提到的那个——王桂龙!
他说此人当过兵,背景良好,是小区保安!无缘无故地给我鞋店泼油漆显得很不正常!
更可疑的是,王桂龙在被问询的时候,说是许乐宁花钱雇他泼的油漆!
这个理由看上去没什么毛病,却经不起推敲:因为,据许乐宁的同党交代,许乐宁是在鞋店被泼油漆后的当天下午,才知道我是鞋店老板,和顾美华住对门的。他为了报复我,故意到美华家门口挑衅,好引我出来!这才发生了后面一系列的事囘件。许乐宁自始至终也没提过泼油漆的事!
由此可见,这个王桂龙很可能在撒谎,他或许根本就和许乐宁没有关系!所以霍警囘官才会问我认不认识他!
得到这些消息,我不觉眉头紧皱。我没想到,给我鞋店泼油漆的居然会另有其人!这么一看,这个叫王桂龙的人还真是大为可疑,可是,我真的对此人没有任何印象!他究竟是何方神圣呢?难道,陷害我的人就是他?
我试探着问霍警囘官,既然如此,我是否已经算洗脱嫌疑了?
霍警囘官回答得很干脆:“做梦!”
他说,尽管小李的钥匙被人过手脚,但钥匙上根本无法提取到有效的指纹,而且游乐场的摄像头由于受到旋转木马的阻挡,也没有记录到当时的情况;而凶器上尽管杀囘人的一端没有指纹,却也无法证明人不是我杀的!此外,由于第一次报警的声音经过过滤,也依然不能证明现场另有其人!
最后,尽管王桂龙的口供有不实成分,但仅凭这一点无法对其立案侦囘查,只能乖乖放人!
所以,我依然是头号嫌犯,外加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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