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燕南雁两眼瞪圆。
别说是她,沈仙和燕西风也都有些傻眼。
“完婚?采补?”
听到这些话,长风镖局的人都是脸色发白。
银貂点点头:“每年正月十五,社君庙都会在外择选适合之人,行采补之事,与其以社君之名收集来的香火香油,修行邪法,”
“这便是十里驿‘社君迎亲’的习俗由来,我们也将之唤作迎亲大会。”
“社君将此法传给麾下社鼠,说是与民同乐,这些社鼠不仅采补精气,更是连血肉都不会放过,”
“经它们采补过的人,都只剩一张皮囊,这张皮囊,也不会弃之,被它们炼化为己用,公子您也见识过了,”
“多年以来,这十里驿城中的居民百姓,表面上看起来,虽然并无异样,其实内里的血肉早就空了,一个个全都被社鼠取而代之。”
众人听得毛骨悚然。
燕南雁只觉汗毛倒竖:“这么说来,之前我们数次经过,就是在鼠穴里走过几遭了。”
燕西风也恍然道:“原来如此,那社君庇佑此地百姓,也算是有功德的,被方圆百里之地的百姓尊年年供奉香火,”
“但我曾听闻,这位社君诸事皆好,却有个奇怪之处,便是每年都要大婚一次,传闻还要百姓挑选毓秀之女祭献,”
“只因社君名声太好,当地百姓也有回护之意,外人都只是耳闻,不知真假,原来竟当真如此,还有这般内情。”
他与沈仙对视一眼,都想起了在社君庙下的鼠穴中,那些被掳来的百姓,仍对社君信仰崇敬之极,心中都再次发寒。
银貂点点头,扫了一眼周围的红烛,目中再现恐惧之色:“这十里红烛,便是社君迎亲之路,”
“以往都只有社君娶亲之时,当地百姓,各家各户,都会自发为社君点亮一盏红烛,千家万户汇聚,便成了这十里红烛,”
“但有人踏进这十里红烛之中,便再也走不出去……”
“今年正好是社君为其女子鹿娘娘点灵之时,社君为了今日,已经准备多时,派出座下众妖,四处为娘娘挑选人中俊杰,与娘娘完婚,助娘娘点灵蜕化,”
“子鹿娘娘十分得社君疼爱,为其挑选夫婿完婚,便是一等一的大事,必定要择选年轻俊杰,文才样貌,都定要上上之选……”
银貂说着,连同燕西风、燕南雁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沈仙身上。
“……”
银貂道:“以公子才貌,莫说秦州,恐怕在人杰地灵、天下英才汇聚的京兆之地,亦是少有,恐怕在踏进秦州之时,便已经被社君选中,”
“圣贤结绳记事、造字作书,世有纪事,教化广施,代代积累,世世延绵,方才有了今日人族气象,此间苦难劫灾,又岂是我辈可以想象之万一?又岂不如禽鸟走兽之流?”
“嘤……”
白毛鼠嗫嚅着嘴,有心辩驳,但它终究见识浅薄,连沈仙的话都听不大明白,十个字里倒有五六个不明其意,又如何能与沈仙辨?
它只隐隐觉得这人说的话大概、似乎、好像……很厉害?
但让它服软认输,那是万万不能。
索性双爪叉腰,瞪起一双绿豆眼:“总、总之,就是不公!”
沈仙也不与他计较,笑了笑朝银貂道:“姑娘虽是精怪,却是有造化的,也知道圣人言,应当明了在下之意,万万不可妄自菲薄,须当铭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银貂像是听到了大道纶音一般,小小的身子一颤,喃喃重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行健……”
它仰起头,目中茫然又期盼地道:“公子……我只是一个小小精怪,即便他日造化临头,修得人身,也不过是区区一介女儿身,我也是君子吗?”
沈仙笑道:“君子便是君子,又哪里分什么男女?至于异类算不算……我的先生却没有教过,但我想,只要有持君子之心,禀君子之道,纵异类又何尝不可为君子?”
银貂茫然涣散的目光渐聚,欢欣喜悦之色满溢,与之前老槐树精听他一句无意之语时,如出一辙,但与老槐树饱经沧桑的厚重不同,它那欢喜之中,还闪烁着丝丝雀跃、坚定的光。
另一旁,燕南雁扯了扯边上的老范,满脸迷茫:“老范,他们在说什么?”
老范亦是满脸茫然地摇头。
“……”
燕西风脸皮微微抽动。
打架,他行。
这种文绉绉的东西,他比自家不学无术的妹妹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看到这两人这般模样,仍觉脸上无光。
“咳,平时让你好好读书,你偏不听,如今连话都听不明白了吧?”
燕西风朝他皱了皱鼻子,旋即带着一种怀疑的目光看着他:“哥,难道你听懂了?那你告诉我?”
“咳!”
燕西风转过头:“先生,十里红烛既现,社君怕是马上便要来了,此地凶险,不宜久留,还是先离开这里吧。”
银貂回过神来,原本目中的光芒瞬息黯了下去,摇头道:“没用的,走不出去了。”
“公子,走了这么久,难道没发现什么异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