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鼓擂响,杀声震天,雁门城外,齐刘两军的决战一触即发。雁门城中的守军都忍不住聚集到西城头上看热闹,毕竟大家都知道,城外的这场大战将决定雁门城的归属,也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在守军的心目,自然更倾向于投降齐军,原因有三个。第一,他们和刘武周战斗了将近一年,彼此早就结下了解不开的深仇;第二,齐国富裕,物阜民丰,而且素闻齐王仁义开明,那里的百姓都生活得很好,守军自然十分向往;第三,刘武周投降突厥人,甘当夷族的走狗,引狼入室,守军们作为隋人,情感上自然唾弃刘武周。
所以,如果要投降的话,守军们自然更乐意向齐军投降了。
此刻,雁门太守陈孝意也站在城头上,手搭凉棚往城外望去,一言不发地观察着战局的发展,而那名姓姜的老仆则手执腰刀站在旁边警戒。
“齐军过于托大了,兵力还没到刘武周的一半,竟然就敢与刘武周正面决战,更何况刘武周军中还有一千突骑兵助阵,齐军此战必败无疑。”老仆惋惜地摇了摇头道。
陈孝意皱眉道:“那倒未必,李靖此人兵法精熟,乃用兵奇才,擅长以少胜多,自他就任郡丞以来,往日盗匪横行的上谷郡治安越来越好,那些啸聚山林的匪类几乎都被他扫平了,刘武周手下的猛将宋金刚便曾是上谷郡横行一时的悍匪,同样被李靖打得落花流水,实在混不下去了,这才逃到了马邑投靠了刘武周。而高长卿此人更是个帅才,自出道以来东征西战,均未尝败绩,这两人既然敢如此托大,估计是有所凭恃。”
陈孝意说完一指道:“老姜你看,齐军虽然人少,但装备精良,军容严整,排兵布阵也极为讲究。”
老仆放眼望,但见齐军的阵形就像一把月刃,刃口向外,刀盾手和长枪手相结合,但见盾如墙,枪如林,士兵衣甲鲜明,刀锋锃亮,让人望而生畏;两翼骑兵人马具甲,蓄势待发,中军主力旌旗招展,磨刀霍霍;后军阵地还有一排排的抛石机和床弩,这些重型装备无不在彰显着齐军厚实的家底,另外,齐军的中军杀气隐现,似乎还暗藏着未知的杀招。
此时此刻,如果说刘军是排山倒海的洪水,那么齐军就是岿然不动的礁石,在惊涛骇浪中亦稳若泰山。
马蹄声轰鸣,震天动地,一支骑兵突然从刘军阵中率先杀出,踢得漫天飞沙走石,杀气冲霄,就像一把无坚不摧的尖刀,直劈向齐军的军阵。
突厥骑兵!!!
没错,这支突然杀出的骑兵正是刘武周手中的王牌杀着——突厥骑兵。刘武周一出手便把最强战力丢出来,显然是打算一举撕破齐军的战阵,然后再利用兵力上的绝对优势掩杀过来,把齐军给彻底击崩溃。
不得不说话,突厥骑兵的战力的确强悍无比,马背上的民族真不是盖的,骑射功夫独步天下,每一名突厥骑兵都能做到人马合一,如臂使指,虽然只有一千骑,但冲锋起来却如千军万马,那股恐怖的气势着实让人心胆俱颤,饶是高不凡,此刻也不禁捏了把汗。
李靖面色沉静,手持五色令旗,指挥若定!
突厥骑兵来得很快,就像闪电一般,而且距离一百三十步以外便开始弯弓射箭了,足足比齐军的骑兵快三十步,这便意味着,如果骑兵对骑兵的话,突厥骑兵至少可以抢先射两轮,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优势。
不过,李靖并没有派出骑兵,因为他从来不会以己之短攻敌之长,所以打出旗语,令步兵防卫。
新月大阵前沿的刀盾手立即蹲下,巨盾斜斜向上举,结成一面密不透风的盾墙,而长枪手的长枪则从盾墙的缝隙间伸出来,四十五度斜指向前。
下一刻,突厥骑兵的第一波雨箭便抛射而来,砸在盾墙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
“放!”一声厉喝,齐军后阵的抛石机和床弩发威了,石块和巨箭呼啸而出,狠狠地砸入了突厥骑兵阵中,倾刻血肉横飞,人马俱碎。
不过突厥骑兵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抛石机和床弩只来得及发射一次,突厥骑兵便已经杀到近前,这个范围内,抛石机和床弩已经够不着了。
嘭……
突厥骑兵狠狠地撞在齐军的盾阵上,虽然相当一部份的突厥骑兵被枪阵扎死扎伤,齐军的盾阵同样也被撞得七零八落,最前一排的刀盾手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得倒飞出去,狂喷鲜血不止,紧接着又被后续扑上来的突厥骑兵踏成肉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