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律法森严。
唯独风月事不足挂齿。
如果按照云初在很久以前遵循的百姓道德与政治道德的标准来衡量的话,大唐朝廷直到平民百姓在男女之事上,基本上都能算做衣冠禽兽。
没一个好的。
李唐皇室就不说了,着实是一个好的都没有。
百姓家其实更加不堪,只是因为地位太低,导致他们的事迹不见于史书罢了。
云初在万年县当县令的时候,审判过太多,太多因为感情问题,最后成奸,成凶案,乃至命案的案子,每一个案子的背后都有一段让人无法卒读的过程,期间,对女子的压迫,压榨,乃至到迫害,都是云初闻所未闻的。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云初组建了纺织厂,招纳了足够多生活在十九层地狱里的妇人,可以让她们像一个人一般的活着。
女子在大唐,是大半个劳力,是性资源,也是生育的工具。
男子卖老婆这件事,在大唐虽然违法,可官府在断案的时候遵循的却是——“典妻卖子,法不可禁,义不可止”这句老话。
云初当县令的时候,面对这种案子,也只能允许妻子自买而已,然后,进纺织厂打工,赚取了买自己的钱之后,再由官府交给丈夫,继而终结她们的婚姻关系。
就是这样的女子,她们终结了自己的婚姻之后,一般就不肯再跳嫁人这个火坑了,除非遇到了真正的良人,否则,她们宁愿背地里找一个男子媾和,给自己生一个可以当作老后依靠的孩子。
这已经是她们能想到,能找到的最好的生活途径了。
云家的几个厨娘,也只有四肥嫁给了一个下面的掌柜,至于其余的,有一个算一个,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拿钱去找晋昌坊多如牛毛的贫困的四门学男学生。
武媚自己就是一个对婚姻毫无期望的女人,虽然她的婚姻成就了她,她还是认为春嬷嬷这样的人,应该有自己的好日子过,而不是攀附在云初家里当一个寄生虫。
给人伏低做小,这根本就不是武媚的期望,这个女人能从地狱里爬出来,依靠的就是自己的容貌与智慧,而这两样,哪一种,在武媚看来春嬷嬷都是不具备的。
云初跟虞修容成婚十余年,至今,云氏内宅里的女人虽然有不少,却只有虞修容一个主妇,从这一点就能看的出来,虞修容绝对不是一个能容得下姬妾的掌家主妇。
武媚此时表现出来了无比的耐心,仔细的向春嬷嬷分析了她嫁入云家的利弊不说,还主动跟她衡量了嫁给其他勋贵家当主妇的好处。
“你不是虞修容的对手,不管是容貌还是手段,都不如虞修容,自从虞修容嫁给云初之后,他云氏就再没有女子进入内宅。
一个家里不怕女人多,就怕只有一个女人,女人多说明家主好色,只有一个女人的大家族里,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家主方正一些,对女主人爱恋深,且德行高洁,其二,便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剽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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