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唱作人》虽然录制期间规矩并不森严,不会收选手的手机,也不防止选手跟外界沟通,但对于选手外出还是很严苛的。
没有正当理由,或者选手背后的公司开具你要出去跑通告的证明,一般节目组不会放人出来。
参与录制的选手很多都是独立歌手,基本得不到外出许可,除非是身体上有什么不舒服。
但顾彻是个例外,他一开始就并不想要参加节目,林笙代表节目组跟他谈,在整体的合同内容不变下,其他没在合同上写下来的规矩都可以灵活地变一变。
让顾彻自由外出,是节目组给他的优待之一。
当然,节目组也不是随意答应,顾彻给出了他们满意的理由:要去参加粤剧排练,节目组这才放人。
要不怎么说娱乐圈对有才华的人还是很优待的呢?
只要你有才华,干正事,许多人都会高看你一眼。
顾彻会唱粤剧,还要排练一出新粤剧,而粤剧又是被纳入了非遗。于是在节目组眼中,顾彻不单单是一位原创音乐,还是一位浸淫某种技艺许多年的行家,无形中高看他一筹,给予他优待。
这在节目组里,其实是把他当做是粤剧老师看待的,老师的待遇自然跟选手不同。
顾彻能随意外出,其他选手看了,心里别提多羡慕,想尽办法想要混出去,都没逃过节目组工作人员的法眼。
难得今天公演,节目组没说让他们立刻回去,许多选手心思活泛起来,趁这个机会出去嗨皮啊!
没等顾彻回答,有一位选手就皱着眉道:“我估计不行,我的公司要我今晚回去一趟,说是要跟我开会讨论我在节目中的数据,看有没有希望晋级下一轮。”
陈星不懂:“都已经走到这一轮了,再下一轮就是总决赛,如果你没希望的话,难道公司就不会帮你吗?”
那位选手暗然道:“我能晋级到这一轮,公司说是暗地里给我买了很多票,如果我表现得不好,估计会被冷藏或者派去拼命跑通告压榨了。”
其他签了公司的选手闻言,都有些心有戚戚。
签了公司是很不错,需要资源有公司给,出了事有公司解决,但你赚来的钱公司也会狠狠地分一半啊。
前期的培养训练费、造型包装费、服饰搭配费……在他们还没有赚钱的练习生开始,公司就花大代价用各种各样的名师课程去培养他们,然后用奢侈品包装他们。
这一桩桩一件件,算得清吗?
还是那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
你没有公司的栽培,你会不会火?
你没有公司给你找的资源,你有没有机会火?
你的前期培养来自公司,你的中期发展来自公司给你争取的机会,你的后期成就是公司和你共同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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