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兴趣加入我的公司?我写歌,你来唱,所有收益按合同来进行分配?”
这是王浩给沈希希提的第一个建议。
只可惜在听了他的话之后,沈希希迅速收起了脸上的各种表情。
她非常坚定的摇头拒绝道:“自从与原公司解约后,我就发誓不会再加入任何公司,所以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说罢,她径直起身便要去拿衣架上的饰品。
可就在这时,王浩的声音却再度响起:“我并不是要签下你,而是想和你用个人工作室的方式进行合作。”
嗯?
沈希希手上的动作一顿。
她微微皱眉,好奇道:“可以详细讲讲吗?”
王浩笑着看她:“你可以坐下吗?我不是很习惯仰着头和人交流。”
“不好意思……”
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后,沈希希重新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签公司是绝对不可能的,她不可能刚从龙潭里游出来,转身便跳进了虎穴之中。
即便王浩看上去似乎很有诚意!
…
重新落座后,王浩从一旁拿过一张白纸,大致给她描述了一下明星个人工作室与传媒公司之间的联通方式。
个人工作室的结构较为简单,大多都是由某个成名艺人独自创立,同时招聘一些公关、宣发、律师等专业人士为自己打工,甚至也可以用外包的形式。
相比较于传媒公司,个人工作室要更加自由一些,但因为艺人能力较为单一,所以局限性也要略大一些。
而传媒公司的架构则要复杂许多,它更像是由许许多多的艺人工作室组合到一起的产物!
只不过,这里面的所有艺人都要统一听从公司指挥。
直白一点来讲就是,公司指哪,艺人就得打哪。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由”便成了一团童话中的泡影!
不过,个人工作室与传媒公司之间的联通就比较有趣多了。
由传媒公司提供资源,甚至是各种运营、公关、律师团队等等,而艺人则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这份资源。
就好比如王浩提出的建议。
由浩幻传媒提供一切专业团队,并且由他本人来为沈希希量身打造新歌,帮助她进行发行、宣传、推广。
而沈希希需要付出的只有一个!
——歌曲收益分成。
按照她的咖位,与酷乐之间的分成可以谈到二八分。
而一旦与浩幻传媒达成合作,那么她就要在这份基础上多拿出至少五分的利润交给浩幻传媒。
余留给她的,也只有微弱的三分利润。
谁让歌是由王浩写的,并且各种幕后团队也是王浩提供的呢?
虽然心中有些纠结,可沈希希却清晰的知道,王浩给予她的是最佳的选择。
甚至更直白一点来讲,王浩是在对她给予仁慈!
毕竟按照王浩写歌的质量,别说是给她唱,即便是给一个新人唱都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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