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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皇斗(二)

得到了白歌的保证,老敖总算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大师皱眉道:“小白,你总这样做,对他们的磨炼并无好处。”

白歌轻笑一声:“我说过了,不杀人,不见血,他们永远都只是在小孩子过家家。

根本算不上实战。

但是,让十二岁的小孩子去杀人,不是脑子有坑,就是想毁掉他们。

为了抢夺魂环,魂骨,背叛的情况实在数不胜数。

那种情况下,敌人,是奔着要你命去的。

这才是实战。”

白歌轻笑了一声,接着道:“而比赛永远是比赛,首先第一条就是不许伤人性命。

这便意味着,你出手释放魂技之时,会下意识地收力。

因为打死人就输了。

你所谓的全力战斗,只是你以为的全力罢了。

所以,在我眼中,这样所谓的实战,价值不大。”

白歌冷笑了一声:“我当初之所以逼狂战队进行生死斗,就是为了让你们好好看看,真正的实战是什么样的。

结果你们呢?丢人!沐白勉强忍住了,回去吐的。

奥斯卡忍到一半,没扛住。

胖子,你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把眼睛闭上,真有你的!”

马红俊被训得像个鹌鹑,缩在一边。

“你是强攻系战魂师,保护队友是你的责任!”

白歌盯着他们:“男人,挡在女人前面,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跟实力无关!

哪怕,你是个没有魂力的普通人,哪怕你面对的敌人,是封号斗罗!”

这也是白歌不太看得上大师的原因,尼玛,丢下柳二龙一个人跑了,这特么算怎么回事?

柳二龙的父亲,也就是大师的二叔更渣,玩完了就不认账了,提起裤子走人。

然后过了十几年,跳出来跟柳二龙说,你是我闺女。

害柳二龙跟大师有情人终成兄妹。

但这事真的不好说。

即便以白歌前世的道德法律观念,近亲结婚也是不允许的。

所以,凭良心说,斗罗第一渣男还轮不到大师,应该是大师的这个二叔。

至于比比东,八成的责任是密室斗罗千寻疾不当人。

比比东把你当师父,当父亲,你倒好,想当人家丈夫。

要不是千寻疾,指不定大师这会儿连孙子都会打酱油了。

所以,千寻疾跟那个被一笔带过,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大师的二叔,才是真渣男。

大师悲剧,本质上是弱者的悲哀!

至于那句“没有废物的武魂,只有废物的魂师。”

在白歌看来,马红俊对比斗二的马小桃,那就是个废物!

还有,大师理论也说过,承受魂环年限的上限,和身体素质强弱成正比。

唐三身体素质远超常人,所以他的魂环超限。

这也同样证明了大师理论的正确。

而所谓大师抄袭的说法,和萧炎三十岁大叔猥亵薰儿说,也都一样,是某些拿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为了吸引眼球的同人二设。

斗罗原著的设定,大师从来都是理论第一人。

三少对大师这个人物塑造得拉垮了点,但抄袭,根据恐怕只有教皇比比东是大师前女友这一条。

萧炎也一样。原著写了,他第一次接触斗气,觉得和内力、真气很象,但难以置信,十分激动。

于是就照着武侠小说的桥段,拿薰儿当了实验用的小白鼠,搞了个温养经络,但并无任何邪念。

并在主角光环的作用下,成功拐到了媳妇一只。

后来,在某部什么斗破龙帝的同人传播下,变成个猥亵萝莉的大叔。

特么,原著一个字都没提过萧炎穿越前的年龄啊!

大师理论抄袭也一样。都是原著一个字没提,不知从哪脑补的。

PS:几次净网,想找到当年完整的原著几乎很难。

而盗版网站上,有很多细节遗漏了,还有错别字。

动笔写这篇故事,是希望能带着新一代的读者们,和我们一起,回忆当年的感动。

网文几经动荡,黄金时代的精彩早已成为了回忆。

白胡子有句话:“我是旧时代的残党,新时代没有载我的船。”

作为网文老一代的读者,把当年属于我们的网文的精彩与感动,传递给下一代读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我们义不容辞,必须扛起来的责任。

一代代绵延不绝的读者,才是网文真正的根基。

要是没了读者,呵,网文才真的死定了。

有读者评论说不知道第一章梦比优斯气息和骑士气息是啥?

我想哭,现在的孩子可怜到奥特曼都没看过了吗?

这就是读者,观众粉丝断代的后果。

也是看到这条评论,我这章为大家还原了一些我印象里广为传播的错误说法。

某些事成为风潮,不代表他就是的对的。

跟风容易,但我不想,也不愿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

那和我们讨厌的,有区别吗?

如果将来,网文也变成这样,那便是网文的死期。

请不要在我的文里,提其他同人的二设,我不承认。

ps:这章水,所以今天三更,下午,晚上,还各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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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从斗罗开始的黄金圣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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