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士营这边显然得到了指示,接待的军官直接把汤森带到了奴隶们居住的围栏里。
跟汤森想象的不一样,这里的奴隶并不是戴着镣铐风吹就倒那种,虽然里面有各种奇形怪状的家伙,但都骨骼粗大,肌肉发达,一看就知道久经锻炼,孔武有力。
他们的穿戴跟初级剑士们差不多,只在脖子上带一条细链,上面有个树叶状的薄铜片。
“他们都是低级剑士的陪练,食物完全一样,顿顿有肉,毕竟要玩十多斤的双手剑。”军官在一边解释:“这边是进来一年的,年轻有冲劲;这边是进来三年的,步伐剑法都有模有样了;这边是临近淘汰的,还是顶用……随便选,没水货,普通人打三个绝对不成问题!”
“我要的是混街头的人,威慑力第一,不需要他们去打仗。”汤森道了声谢,却没有理会军官的推荐,而是自己出手挑选起来——他这是在选亲近的手下,决不能假手于人,让上司的暗探混进来可就不好了,谁知道自己会不会疏忽露出个马脚来?
混街头的黑道,战斗力不是唯一追求目标,凭外形气质就能唬住人才是关键,就是传说中的霸气外露!
秃头大汉走着螃蟹步、套着金链子、还留巴掌宽的护胸毛,别以为这是求战或者求偶……搞这些恶心别人还恶心自己的把戏,他们的真实目的是避战。
因为黑道干的是长久生意,讲究的也是规矩,每天都用刀子说话的那是屠夫。
走了两圈,汤森已经随机选了六个人,其中两个是四条手臂的,这个种族汤森已经很熟悉了,属于高山部族,力气大,耐姓好,是正面冲锋的精锐——双拳难敌四手嘛!
另外两个也是大个子,长着墨绿色的触须章鱼脸,他们来自一个罕见的外海部族,姓格忠诚纯朴,但脸上那些大大小小的肉须开始蠕动的时候,普通人看了怕是要晕……还有两个是头上有角、上半身闪动金属光泽的奴隶,普通刀剑砍在身上只能留下一道白印子,都不带破皮的。听他们说家乡在地底,打得一手好铁,所以他们不但当陪练,还可以帮剑士营修理装备……汤森要这两人的时候,陪同的军官还有点踌躇,但最后两个名额,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合适人选,转来转去,汤森已经走到老弱病残的栅栏里面去了。
放眼看去,满地坐着躺着的都是些上了年纪或者缺胳膊少腿的奴隶,大概也有三百多人,有些营养不良,但精神还好,几乎看不见颓废的神色。
“陪练也难免受伤,残废了就会被淘汰,这些人找不到下家,我们只能养着,十几年下来,人数是越来越多了。”军官跟汤森解释说:“剑士营的人都不肯吃白食,不能用武器了,但弄几条小船下海也能养活自己。”
“王子殿下仁慈。”汤森回了一句,这是他内心真实想法,淘汰但不抛弃残疾奴隶,这不是一般王室的做法。
“愿王子殿下一切如意!”军官严肃的回应一句,似乎有点不满汤森语气里的恭敬不够。
但汤森什么人?汤衙内还没名字时,就敢在红色帝国最高执政的怀里撒尿……恭敬?不好意思,他脑袋里没这概念。
他的注意力已经转移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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