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清楚荆棘玫瑰需要城市。城市,就是少爷用来栓住汤森这条恶犬的桩子,有了城市的拖累,汤森就必然参加联军。
但谁能想到,豪情腕带能提供七倍的异能力量给汤森?
所以,汤森现在是一个拥有七倍弹药的四级异能师——而且有超级天赋撑腰!超强的细节艹纵力,那只是天赋附带的好处而已!
汤森速度快,无鞘私兵来得多,两者相遇地点恰好是前面轻骑的集中倒毙地带。
大概觉得满地尸体会影响步兵发挥优势,无鞘私兵的指挥官压住了阵型,他要把这段崎岖的地段留给汤森——无数人马形成的障碍,你要么就减速、要么就摔下来。
高层们发出会意的歼笑,大赞指挥官老辣。但如果世上有后悔药,他们一定会拿着刀去抢——汤森如他们所愿、冲进了凌乱的尸骸堆,却并没如他们希望的那样跌落马下出尽洋相。
汤森先前的表现,很容易让人以为他专精金属系异能,但其实他是个全系异能师,而且还有个二十年前的变态朋友。黑纹夜枭的异能理念向来是以少打多,算无遗策。
人虽未到,异能先至,所以地上的障碍炸了!
满地,横七竖八的血肉之躯,无论人马、无论种族、更无论已死、濒死、未死、装死,全都依次炸开,没有一个例外!
只是“嘭!”的一声轻响,不见肉块残肢乱飞,只有温热的血液被喷洒出来、瞬间雾化,跟着就在一人高的空间中翻卷弥漫,渐渐与周围的血雾融为一体……转眼之后,一片宽阔的血海横亘在无鞘私兵的十字阵前。
“好样的!”菲斯特的兴奋难以抑制,又是重重一掌拍在箭垛上,掌心红透了都不觉得痛!他才不管汤森用什么异能,也不管汤森的异能力哪来的,大吼一声:“冲过去!”
“好样的!”王子殿下定了姓,城头欢声如雷:“冲!冲!冲!”
“什么!”正在指挥攻城的少爷大吃一惊,知道自己判断失误。
“血海——倒卷!”汤森那边的马蹄声越来越清晰,如同带去死神的手信,血海中翻起无数的波浪,层层叠叠累积成峰,然后“呼”的一声向无鞘私军的冲过去!
黑户们大惊失色,他们拼尽全力,全部换用元素系异能,妄图用气流冲垮那猩红的巨浪。然而黑纹夜宵的黑心肠举世无双,异能中的陷阱无数,其中就有误导元素系异能的设计——你以为血海是雾气状?其实它是液态的!不然为什么叫“血海”?
风可卷残云,何时碎过浪涛?黑户异能师发出的气流都是柱形,无法连接更无法形成平面,这就像用几十根木棍戳洪峰,纯属搞笑!
滔滔血海,滚滚而至!
十字阵型的头部当即被血海吞下去一截,上千人被猩红巨浪掩盖,就这么“噗嗵噗通”的栽倒在地,没了任何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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