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枚勋章,将会在勇士和酋长之间制造出极大的矛盾,而且它的作用还不至于此。
“兄弟们,回仓库镇!”汤森看事情进行的差不多,下达了回撤的命令。
当天色擦黑时,押运着俘虏和缴获的大部队终于抵达了仓库镇。于是整个镇子都了,早就等在这里的酋长村长们情不自禁,纷纷冲出镇子迎了上来。他们顾不得先跟汤森寒暄,先绕着缴获转圈子,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个别人还想抢人家脖子里挂的纯金勋章,结果自然被被军官们阻止了。这个小插曲不大,可在勇士们中间影响却很坏,每个人都有的东西,被抢了之后自己不是矮人一头吗?而且在汤森长官手下,军官们从来不抢别人的东西,自己的酋长村长怎么就能这样呢?
汤森心里不禁偷着乐,在很多时候,发现差距是因为有比较。在自己手下混了几天,这些人恐怕很难再对自己的酋长村长心服口服了……
当夜,仓库镇灯火辉煌,各方代表聚集在旅社的空地上,就着篝火开分赃大会!
这个举动在正规军看来一定很俗气,但没什么比这个更能刺激人们的眼球和心灵了。
按照汤森事前的承诺,所有的缴获都分成六份,自己得四份,其余的让三部落十一村按出力多少均分。军械、驮马、金币物资什么的全部如此,但分过之后,汤森却从自己的份额里拿出金币来,当场从酋长村长们手里购回了军械和驮马,价格给得很公道。
军械驮马,这是汤森目前急需的东西,金币反而不是那么重要。而在另一方面,他知道酋长村长们肯定会中饱私囊,自己的公正和他们的贪婪一比较,这又是一种拉拢人心的胜利……很多时候,类似事情的关键不在你做多做少,而在你是否做的无声无息,无迹可寻。
分账完毕之后,熊熊火光映照下,汤森再次走到场中,意气风发。
“之前在这个团队成立的时候,我这个首领没有给团队起名字。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时候不到!”这个原因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回答得很整齐。
“没错,时候不到,但是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汤森清朗有力的声音回响在夜空中:“今天,我站在这个无可辩驳的胜利上,我站在敌人的血肉上,为大家揭示我们共同的名字!”
汤森把手一挥,船长和班奈德就走上前去,两人手里各捧着一面折叠好的旗帜。跟上去的几名军官和管事分别拿起一角,缓缓的把两面旗帜拉开,让上面的图案在火光中展露出来。
旗帜底色不同,船长手里是鲜红色,班奈德手里是湛蓝色,组成图案的绣纹是金黄色,所以在夜色中十分显眼——图案的核心是两支玫瑰花,左上的刚刚盛开,右下的含苞待放,其下环绕着一丛荆棘,篝火映照下,巨大的旗帜缓缓荡漾,让这组荆棘玫瑰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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