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这样,每个家庭都没有剩菜剩饭的习惯,无论是碗盘还是锅中,比狗舔的还要干净,连洗碗的功夫都省了。
……
巴士底,它有很多别名,曼育军领的人习惯称呼它为“黄金之城”,因为它背靠着一座巨大的金矿——安迪斯山脉。
那里不仅拥有各种珍贵药材、华美兽皮,还有那些会两条腿行走的财富,只是你有足够勇气,到深山中走上那么一趟,只要能活着回来,深山中的收获足够让你今后的十几年都过得无比逍遥自在。
高收获伴随着高风险,在这座金矿中淘到财富的人不少,进去后,再也没有音讯的人更多,所以这座城又被称之为“勇者之城”,只有那些有勇气的人才敢来讨生活的地方。
安迪斯山民却将这座城称之为“罪恶之城”“哭泣之城”“血泪之城”,这座城池完全是建立在安迪斯山民的尸骨上面,通过吸食安迪斯山民的血肉成长起来的,上面的每一块石头,都带着安迪斯山民的血泪。
与其说是城池,不如说他是一座军堡更为合适,这里并没有常规居民,在这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狩奴人,另一种则是等待贩卖的奴隶。
真正论起来,巴士底也算的上是有名有姓的老古董了,具体建立的时间已经不可考了,一二百年的历史还是有了的,不过这要分三十年前和三十年后说。
三十年前,巴士底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军堡,常年驻扎着一支编制从来没满过的百人卫,名义上是防备安迪斯山脉的山民,实际上只是一堆放在最前面的炮灰,起到一点可有可无的警戒作用。
一旦成规模的安迪斯山民从大山中涌出来,这座军堡要么已经成了空堡,要么会被安迪斯山民直接踏平,等到安迪斯山民肆虐完,回山之后,当地的领主重新派新的炮灰过来。
这样的情形直到三十年前,才发生根本性转变。
在那一年发生了一件事,出现了两个人。
那一年当代费伦公爵博格*斯拉夫*费伦继位,这位有着沙漠雄狮美誉的年轻公爵展现出了自己高超军事素养,率领着当初还没有闻名大陆的金驼重骑在雅各布江古河道成功伏击了出山掠夺的安迪斯山民。
那一战堪称伏击战术的典范,乱糟糟的安迪斯山民大军还没反应过来,高呼着荣耀的金驼重骑便带着雷霆之势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杀的他们溃不成军,血流成河。
据说那一战被消灭的安迪斯山民多达两万余人,俘获将近三万,而金驼重骑伤亡不足百人。
那一战让安迪斯山民元气大伤,虽说伤亡数字没费伦家族宣传的那么夸张,但是两三万的折损总是有的,全都是安迪斯山民家庭中的顶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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