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雅说完,就从栏杆上跳了下来。她穿得虽然很淑女,但是身手还是很敏捷的。走了几步,她停顿了一下,然后,反过手来对我挥了挥,然后就快步的走掉了。我按照她说的,一直站在栏杆上,看着她在路灯下渐渐的远去。她真的没有回头,可我叫她了,我叫了很多声她的名字,她曾经放慢了脚步,可终于也还是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就在那里一直站了很久。那时候我的心里很空,可是我没有流泪,说实话,流泪不是我的习惯。我也不想做那些言情剧里的悲情男猪。后来我就从栏杆上跳了下来,其实地球就这么大个地方,她要的是茫茫人海中的相遇,但是我先找到她住的地方,然后守在她住的那条街上,那不就是很容易遇到了吗?
我这个人,学不会悲情,也学不会愁,事在人为,做了再说吧。
中秋十五月圆夜,我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儿子。结果肖一看就哭了得极其的伤心,说:“毁了,我的儿子长得跟你一模一样,以后还有什么前途啊。”我承认我长得是挫了一点,可是,挫归挫,我觉得我混得也不错的嘛。至少,我找的媳妇儿就超级漂亮。我儿子将来一定比我强,而且也没准到他娶媳妇的时候,我们国家又恢复一夫多妻制了。
肖伤心归伤心毕竟这是她自己生出来的家伙|快她又很宝贝了。
半年以后,春暖花开时,肖觉得自己又恢复了以前曼妙的身材,于是,我们开始筹备我们的婚礼。其实也没什么好筹备的在光阴市里没多少朋友,我的丈母娘苏小曼死活都为我这个丑女婿纠结着的干脆也没有通知什么亲朋好友。
我们的婚礼是西式的。那一天,老天给脸,阳光分外的明媚。那一天,肖穿着一袭洁白的古典婚纱,当我捧着鲜花走过去的时候,竟然有种恍若梦幻的感觉。直到肖趁人不注意她的高跟鞋踩我,在我耳边小声的咬牙切齿的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得难以置信对吧?我也觉得,这真是老天瞎了眼。你捡了这么大一个宝以后要是再管不住下面那条泥鳅,老娘把你阉了!”
毁了为什么她把话说得这么恶俗,可我还是觉得她美若天仙呢?
李莎给肖当伴娘,可以穿得很朴素,也没有丝毫的打扮。这么一来,婚礼上最亮丽的当然还是肖。可是我有点遗憾,要是她俩同时穿上婚纱,左右一边一个挽着我的胳膊,那该具有多么震撼的效果呢?
我誓,那一定会颠覆很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且,这个城市的自杀率将创下一个新高。
婚礼的宾客不多,林森当然是不能不来的。以前小队里的伙计也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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