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这一脚风雷隐隐,白无常赶忙躲开,“怎么一天不见,就变得这么厉害,本帅比以后还怎么活?”说罢转头看着姜梦柔,“小嫂子,你管着他点儿,这一脚踹在身上,我还有命吗?”
“哥哥没用全力,这一脚最多半条命。”姜梦柔说着,拉着血锋退开一些,“哥哥,让他们多磨一磨,再杀他不迟。”
在姜梦柔的心目中,血锋最重要!
从六岁那年来到龙城,姜梦柔就和爷爷一起,无数次去龙山,只为了远远的看一眼大哥哥,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从第一次见到,她就非常喜欢这个大哥哥,他总是那么帅气,阳光,快乐,她还好几次看到他打架,他是那么的勇敢,霸道,而且还非常狡猾,直到他上了高中,她和爷爷才没有再去龙山。
大哥哥上高二的时候,她终于上了初中,因为成绩很好,所以很容易就和他同一个学校。上了初中,她才知道大哥哥叫血锋,那个时候,她的内心深处,就只有一个男孩儿。
爷爷一直对她很好,“小主,你要喜欢,我们就找个大房子,让他和我们一起住。”她自然非常高兴,不过爷爷又说,“小主,想要他和我们住在一起,得你自己去请他回来。”
从她记事时起,爷爷就叫她小主,小的时候,她以为那是自己的小名。直到她十五岁生日那天,才知道自己是家族的继承人,他们到龙城来,就是要找血锋。至于自己来自哪个家族,爷爷没有告诉她。
大房子很快找到了,而且是血家老宅。
那时候她非常害羞,一见到血锋,她就莫名其妙脸红,她觉得那么有主见的男孩儿,要请他和自己一起回家,肯定非常困难,万一被拒绝,那可怎么办?而且喜欢他的漂亮女孩儿很多,特别是他的同桌,经常都跟他在一起。
虽然有张超级可爱的娃娃脸,也非常引人瞩目,可身材矮小纤弱,跟那些大姐姐没法比,因为不是自己的亲哥哥,请他回家,自然而然就会犯怯。
眼看都快到寒假了,她才精心挑选了一盆白蝴蝶兰,可送给他之后,居然什么反应也没有,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怀着满心的忐忑和羞涩,后来他突然去当兵,一晃六年,音讯杳无。
姜梦柔收束思绪,关注战场。
宫琦在不断服药,这无损于他特别顽强的意志,身上那么多流血的伤口,体内还有子弹、钢针、三棱毒针和定向雷碎片,能撑到现在,的确很牛逼。
血锋坐下来打开手机,开始看邮件。
通过植入木马程序安装软件,已经将对方的通讯工具,变成了窃听器,再配合邮件拦截,因此千代家族的行动计划,已经被了解得清清楚楚,相关信息,小妖精已经安排专人整理,并即时发到血锋的邮箱,这为他节省了大量时间。
对敌人了如指掌,别人还怎么玩儿?姜梦柔在旁边看着,不禁为血锋的敌人默哀。看来行动的时候,绝对不能携带通讯设备,即便临时配备,也会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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