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密的森林中,直觉比眼睛更可靠,即便是听力和嗅觉,也比眼睛更有优势,特别是练就闪击道之后,直觉更为敏锐,他很快就锁定了敌人。
血锋动了,他向来不喜欢防守,一直以来,他都喜欢变被动为主动,反杀,比防守更刺激,也比防守更安全,在部队上被监禁的那一段时间,他曾无数次推衍过,如果当时不是保护着蝰蛇撤退,而是主动去猎杀,结果会完全不一样,有时只有以攻为守,以进为退,才能更加有效。
听到熟悉的呼吸节律!
是在东海学府遇到的黑裙女人,血锋冷笑,他不喜欢中途改变目标,而且最危险的是狙击手,因此除了呼吸之外,他还记住了她独特的气味,这就够了。
兰思思对气味的敏感让他震惊,当他平心静气,才发现练了闪击道之后,自己的嗅觉也变得非常敏锐,可以前并没有注意,躺在草地上的时候,他感受到了更为微弱复杂的气息,现在只是需要提高气味的分辨和抗干扰能力,这会很快,因此他相信,这个女人很难逃脱。
他现在要攻击的是狙击手,在另一个山头上,五百三十米,他奔跑的方向与狙击手的位置相反,他要借助丛林的掩护,选择最好的攻击位。
从血锋突然消失的那一刻,新的游戏已经开始,双方不再是猎杀与被猎杀,他们同时变成了猎人。
血锋是最优秀的狙击手,他了解狙击手在丛林中的习惯,当他一动,狙击手就不可能停留在原来的地方,在容易选择埋伏地点的丛林,狙击手被发现以后,只要有足够的自信,也不会轻易逃跑,优秀的狙击手都喜欢猎杀游戏。
行动如猎豹一般,血锋攥紧幽灵悄然靠近,他忽然发现呼吸有些熟悉,看到狙击手的时候,他收起幽灵,缓缓走了过去,狙击手感觉到有人靠近,猛然调转枪口,看到血锋,脸上满是惊愕,枪口就垂了下去,血锋微微笑了笑,一言不发,就悄然转身离开。
狙击手看着血锋的后背,呆呆出神,“傻小子,分开四年了,人都会变,怎么就敢把后背亮给我?”他不禁叹了口气,默默地坐在原地,他知道血锋去干什么,而且他也相信,这事儿不需要他帮忙。
血锋快速回到黑裙女人消失的地方,从纷繁复杂的气味中,找出她的气息,快速跟踪了下去,追了千多米,就发现她躲在灌木丛中。
逆风无声无息靠近,血锋突然闪电出击,一脚踢飞对方装有消音/器的手枪,那女人斜闪避让,抽出军刺合身而刺,交手不到三招,血锋夺了军刺,两人在灌木丛中赤手对打,杀手是空手道招式,血锋是闪击道,也就二三十招,血锋如影随形地踢出两脚,杀手就噗地跪到地上。
血锋坐在杀手面前,意态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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