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哭吗?不想哭我们走吧。”林千辰坐直身子,把手伸给他,血锋自然而然握住,拉着她站起来,“我妈生了我,自己却在生下我之后,当天就走了,那天是她十七岁的生日。”
林千辰没想到事情是这样,她不敢接话。
“我妈是南非华裔,十五岁那年,被一个佣兵组织绑架,爸爸把那帮人全杀了,两人由此倾心相爱,外公总觉得我妈活不过十八岁,所以我妈满了十六岁以后,外公外婆就让我爸我妈结婚。”
血锋叹了口气,“我爸不仅本领高强,也精通医术,可最终救不了我妈,我妈去世后,他心灰意冷,于是在这儿隐居。”林千辰紧紧抱着他的胳膊,“姐夫,你这么帅,妈妈是不是特别漂亮?”其实她已经看到过照片,血锋的妈妈,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少女。
这都是些什么称呼?怎么想怎么乱,“妈妈都叫了,你是不是也想姓血啊?”林千辰赶忙点头,“嫁给姐夫,自然可以随夫姓,如果在以前,我叫血林氏,或者叫血门林氏,名字也可以改为血林千辰,姐夫,我很乖吧?”
半山山洼的柏树林中,有一座孤坟,坟上只有离离的青草,没有树木,当兵之前,血锋交代过黑熊他们,要定期拔除坟上长出的树苗,即便五年没有音讯,兄弟们也没有忘记,他心里不禁有些感动。
坟前是一块汉白玉墓碑,血锋跪在碑前,点了香烛,然后焚化纸钱,林千辰在旁边帮着。
碑上的文字不多:血门鬼谷氏之墓,夫血海天,子血锋谷旦立。
焚完纸钱,林千辰突然跪在碑前,双手合十祷祝,“婆婆,我是大仁林家的二丫头,叫林千辰,你儿子是我姐夫,现在我姐也去世了,我会替婆婆和姐姐照顾姐夫,我会对他很好很好,还要给他生三个儿子,一个要成为神医,让他治病救人,一个要成为将军,他要将害死姐姐的人碎尸万段,一个要成为你的乖孙子,让他经常来给奶奶上香,好吗婆婆?”说着又转头看着血锋,“好吗姐夫?”
血锋的嘴唇动了动,忽然抱住林千辰,滚到树林中的草地上,把她死死压在下面,她满脸通红,“姐夫,急着要儿子吗?你不是先天童子功么?你一定要很温柔很温柔,我好害羞,也好害怕……”
林千辰见血锋的头低下来,似乎要亲自己的耳朵,她全身火热,心脏狂跳,初吻从耳朵开始,以后想起来,一定会非常甜蜜,不一直跟木头似的么,怎么突然又这么急?而且还在他妈妈的坟墓边,这未免有些难为情,这么想着,她觉得自己的耳根都红了。
“你会不会叫?”
声音很轻,也非常温柔,林千辰的耳根真的红了,“姐夫,我连手都没让人碰过呢,如果你喜欢,我听到后妈叫过,不过我听到之后就搬出来了,肯定学不好的,不过姐夫,你的辰辰最乖了,我一定会让你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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