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晓仙神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王侯在何方,荒冢一堆无人晓。”陆不弃淡笑:“名利不是技能,压在身上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说得好啊,名利有时候真的是身外之物。不弃门主高风亮节,不图名利,实乃我辈楷模。”御天叹道:“可是有些名利是可造福众生的,如若不顺势取之,也是令人惋惜啊。”
陆不弃轻笑:“这首诗我也不记得是听谁说起来着,倒不是我如何高风亮节,我还没有如此自命清高。只不过这首诗还蛮应景,能表述出我的心声罢了。其实说明白些,我不愿意成为你们要求的‘神’,原因在刚才我已经提到过了,我怕死而已。”
堂堂杀戮王,龙门门主,竟然当着众人的面说自己怕死,听到这话人的表情各异。有理解的,有难以理解的,甚至有不可思议的。
“怕死?人活于世,顶天立地的,怎么能怕死?”狂伦一脸的不屑。
“是啊,我也觉得应该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怕死呢?死有什么可怕?头掉了也不过碗儿大点的疤。”陆不弃笑道:“可我就是怕死,不是怕刀临身的痛楚,也不是怕没有时间享乐。只是怕,如果突然间死了,一些必须要去做的事情就没办法去做了。”
“你有什么事情?我可以帮你去做,我要是死了,还有联盟中其他的兄弟姐妹去帮你做,有什么好怕的,怂蛋!”狂伦显然很看不起怕死的人,在这一刻,陆云不弃在他心目中形象尽毁。
知道陆不弃心头有许多牵挂,洛水感同身受地瞪了狂伦一眼:“你知道个屁,你以为什么事都能别人代劳?疼爱妻子,养育孩子,也是你能代劳的么?”
被洛水抢白了一顿,面对这河东狮吼般的气势,狂伦这个壮汉竟然有些歙然:“这不弃门主还有妻儿老小?”
“不但有,还有一大帮子。”洛水再次回瞪了一眼:“别看着我,反正不会告诉你们这一大帮子在哪。你们只要知道,我也觉得不弃不适合成为你们说的神,这太危险了。”
御天沉声道:“洛水,其实你跟不弃门主都多虑了。如果不弃门主成为了我们众生联盟的‘神’,那么整个联盟都是他的后盾,都会想尽办法保护好他,怎么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呢?”
洛水说道:“没有太大的危险?失踪多年的杀戮王,突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众生联盟的英雄,恐怕荼神神殿第一想法,就是要出动几个金身强者,将不弃灭得灰都不剩。鸿蒙系统的强大,谁能不知?虽然如今似乎是追踪不到不弃,可不弃作为一个佣武,在鸿蒙系统中留下的魂血印记,如果荼神神殿想知道他的下落,会一点办法都没有?你们要真的把不弃推到风口浪尖,那就是想害死他。”
这么大一顶帽子扣下来,御天和狂伦都不由相视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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