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辆警车悄然驶出警署,经过西环前往屯门。
李少泽亲自开着署长配车,一马当先开在最前。雷蒙腰间配枪,面无表情的坐在副驾上,嘴里叼着一根烟,有些怀念的拍拍枪袋中的佬伙计:“阿泽,你知道以前道上都怎么叫我吗?”
“我知我知,百发百中雷老虎嘛。”李少泽握着方向盘和雷蒙聊着,他知道现在雷蒙只是表面淡定,心里必然也很紧张。
因为就连他自己,现在心里都有点慌。
如果不是雷蒙坐在副驾上,他都想叼着了一根烟了。而在警车后排,除了标叔之外,不知道为什么还坐着乐慧贞这个家伙。
“知道就好,今晚有机会我就让你见识一下雷老虎的威风。”雷蒙担任署长已经有三年了,离开一线行动的时间更久。今天亲自带枪出发,忽然有些怀念曾经的风云岁月。
那时候的他,靠着华总探长堂弟的名头,混入警队当中。一路建功立业,打点关系,走入警队高层。直至廉署成立,华总探长倒台后,照样屹立不倒。
当初的警员大游行,总探长跑路,一系列事件当中,都有雷蒙的身影在里面。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成为港岛警队最年轻的高级警司。
在就职署长的那一天,他何曾想过下一次拿枪,会是为了上位一哥?想想真有点唏嘘,让人感叹岁月的无情。不过雷蒙很快就发现,好像只有标叔在接他的梗,李少泽则是眼神飘忽,心不在焉的将眼神一直喵向后座。
“你看咩嘢,觉得这个记者很靓,想要泡啊?这是我请来的记者,警告你别乱打主意。”
雷蒙一眼就知道,旁边这家伙打着什么注意。随手将手中烟蒂扔到车窗外,一吐气一边说话。
没办法,这次行动必须要有视频记录。到时候,就算卓景全脱身逃走,凭借视频记录也能告倒他。可偏偏警队里的狗仔队不能用,只能拖私人关系去电视台请记者。
谁知道一请就请到一尊和芽子这么想的大神,李少泽多看两眼,心里生出些注意实属正常。不过雷蒙现在的心思都放在行动上,绝对不允许李少泽瞎搞。
“可惜好景不长,我爷爷因为在酒宴上说错一句话,被当时的总探长盯上。三个月,雷落那个狗东西只用了三个月就害我家破人亡,八十四口人到最后只活六个,商铺金行全部被抄。我亲眼看着老豆,跪地上舔他鞋子,我才能活下来。”
“从那天起,我就发誓要当警察,当一个比总探长还威风的警察!”
可能是因为权力比酒更醉人,卓景全明明没有喝酒,但脸色却有些红晕:“现在总探长没有了,我就要当警务处长!把所有人踩在脚底下的警务处长!”
“本来我决定明天就任后,再找机会搞定那帮人。但是那班狗屎还敢来威胁我,所以今天晚上就要送他们全家去见龙王。”
“你们今天晚上帮我,我会记住一辈子的。”
卓景全说完这句话,将烟蒂掐在饭里,深深吸了两口气。
在他面前的七位下属,沉凝片刻,只有莫忠华开口说话:“卓sie,下个月我帮你过海做掉那个过气的总探长。”
“不用,他活着是对我最大的激励。”
卓景全冷哼两声,掏出一张一千块的港币,拍在桌上:“老板收账。”
“谢谢卓先生。”
七位下属跟在他身后,拉开街边一辆商务车的门,坐在里面各自打开位置上背包。
其中江有为和王天保只拿了一把手枪和两个弹夹,但是莫忠华带领的四位飞虎队员,却是冲锋枪,手雷,手枪,面罩,匕首,战靴……全副武装!
有这一组飞虎队帮忙,卓景全就不信搞不掂那群死扑街。
晚上十二点,一辆商务处进入屯门区,拐进荒草丛生的小道,逐渐靠近烂尾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