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西郊-雁山镇-杨家岭
往日寂静的小山村,今天上午突然迎来勘探小队,测绘/检测/钻井,据说是要开发大型煤矿,村民高兴坏了!
这穷乡僻壤,经济贫困落后,交通运输条件极差,发展全靠农业,现在有企业愿意投资煤矿,当然可喜可贺。
然后...然后就乐极生悲...
公安/武警/消防车都来了!
放射物泄露!重大安全事故!三枚辐射探源遗失,勘探项目终止,在搜寻整整两个小时之后,还是没有找到。
公安局/消防队/三防办公室、本地驻軍防化部队、科大电磁实验室,总共近百人的搜索队伍,居然一无所获!
经过放射性检测仪、辐射测量仪、电磁感应设备检查,可以确定,在重点搜索区域没发现任何[高放射性物质]。
没有找到,这问题就严重了...
舆论影响已经越来越恶劣!
非重点搜索区域太大,不花三五天怎么可能搞定?因此浪费的资源,估计至少几十上百万,国家会为此买单。
但必须有人负责,刑事责任!
官方开会研究决定---逮捕黄德坤、勘探小队负责人、放射物管理员,暂时予以治安拘留24小时,看后续情况。
如果找到放射源,问题不大,那就处以巨额罚款,加强宣传教育;但如果没有找到放射源,或造成重大事故...
很可能从重处罚!严惩不贷!根据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14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应该会坐牢的。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传染病病原体、放射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就算没人受伤,也要坐牢,估计会判处每人一年有期徒刑;如果死人那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很可能判七年!
黄德坤被县公安局拘留,他老婆和勘探公司的高层,都急的团团转,只求尽快找到放射源,罚款都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