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是该死的中国人。”
“对,就是这样,你就写这样的报道,赞美的越多越好,到时候肯定有很多小媒体跟风,那个中国人也一定会看到报道。只要我们赞扬他、吹捧他,他总是看到这些报道。肯定会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他就会犯大意的错误,到时候能让德比郡的成绩直线下滑也说不定!”
格伦真的目瞪口呆了。
他没想到布兰德让他吹捧万胜是这个目的,在职业足球圈里。很多年轻的球员有点成就就被形容成超级天才,然后他们之后很可能默默无闻,就像是流星一样划过天空,这样的球员有很多,其中媒体的捧杀作用还真的很大。原本不知名的球员,会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球星,就此沉醉于媒体的报道中,不再会有进步。
不过这要是放在教练身上,似乎也是可行的......其他教练大概不会成功,但万胜是在太年轻了,他才刚刚27岁......现在他要亲手做这件事了?
格伦感觉很难接受,但布兰德的话说的斩钉截铁,这就是他的工作任务。
最后布兰德还给了个指标总结,“我们要把德比郡说的比曼联还厉害。把那个该死的中国人形容的比弗格森、温格还有能力!”
布兰德离开后,格伦坐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屏幕,一个字也打不出来。
他感觉很无奈。
格伦觉得这样做是错的,但这是他的工作,他想保住工作就必须听布兰德的。
他又想提醒一下万胜。
可一则他没有途径,二则他现在是《每日镜报》的实习记者,去通知万胜绝对是有‘通敌’的嫌疑。
“现在该怎么办呢?难道真的按照布兰德说的去做?”
“但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格伦苦笑着。
这个念头一直徘徊在脑子里挥之不去,格伦一个下午都是这样,好容易凑出一篇还算让布兰德满意的报道。格伦才下班回家,当天晚上他翻来覆去很久,怎么也睡不着,于是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他眼中布满了血丝。
在办公大楼门前,他碰到了好朋友安妮塔,正是介绍他来这里工作的大学同学。
安妮塔穿了个套裙,凸显出窈窕的身材,看起来很漂亮,她就像是来自这里闲逛。根本就不是来工作的,但路过的很多人,都和她友好的打个招呼。
格伦知道安妮塔的家事很好,但具体有多好就不清楚了。
不过他也不需要了解这些。
他有女友,而且相处的很甜蜜。他和安妮塔只能算是不错的同学、朋友。
安妮塔也看到了格伦,她迈步走了过来,奇怪的问道,“格伦,怎么这个样子,你最近工作到很晚吗?”
格伦摇摇头,“我只是晚上睡不着。”
“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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