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看上去没什么技术含量,所以容易给人一种“这玩意儿很早就有了吧”的错觉。
但事实上,那东西也是需要一步步的技术积累和市场积淀的,1981年的欧美市场都没见过。
最早的卡拉OK雏形,或者说“用音响放伴奏带、与真人唱歌声混声道播放”的商业模式,可以追溯到1971年的曰本神户。不过出现后很快陷入了两三年的低迷官司期。
因为很多娱乐场所的驻场伴奏乐队,发现有事业危机,就跟音乐版权方联手打官司打压。
音乐版权方此前发行的录音带肯定都是带唱词的,不可能专发伴奏带,所以早期的伴奏带肯定是盗版的。官司糊弄了两三年,才算是把法律风险捋清。
到了1975年后,随着索尼公司的BetaMax录像带标准,在与美国同行的标准制定权争夺战中落败后(大家可以理解为21世纪索尼跟环球华纳这些争夺“蓝光”大碟的技术标准制定权,一个道理。再想象不能的就想象成现在华为跟高通还有美帝良心的案子。)
索尼为了给BetaMax找剩余价值出路,机缘巧合就催生了带MTV的“真.卡拉OK”(此前的都是只有伴奏带没画面的)
说来也巧,索尼的BetaMax录像带标准,跟当时胜出的标准相比,虽然有种种劣势,但它的每盘录像带时长比较短、快速倒带定位的速度又快,所以特别适合搞卡拉OK点歌,不存在“为了点这盘带子中第10首歌,要先倒三分钟带子”的麻烦。
又经过几年版权大战后,到1978年,曰本市场上就开始出现商业化运营的卡拉OK了,索尼音乐之类的磁带公司(当时还不能叫唱片公司,因为磁带的载体比CD多很多)也开始搞音乐电视录像带,充实丰富了MTV库,这一产业就相辅相成渐渐成熟起来了。
相比之下,欧美市场虽然能把设备上的创新一夜之间学过去,艺术素材积累却没法速成,也就迟迟没有发展出卡拉OK。
说人话,就是环球和华纳的音乐公司,如今还没像曰本人那样制作MTV录像带,所以想搞卡拉OK也没东西方,大伙儿还停留在买乐队现场伴奏。有点像“诺基亚创造了新系统,但应用软件商都不买账、不为你开发APP”一样无奈。
……
顾骜前世对这个没啥研究,但这一世去美国和曰本也跑得不算少了,观察过两地的文化娱乐差异,有了亲身体会。
如果是他自己拍板,当然不用知其所以然。但为了说服别人,还是把道理摆得明白一点、让人看到前途比较好。
“原来是这么个道理,美国人不搞是因为美国人这方面需求不多、又没有足够多的英文歌录像伴奏带放。而咱中国人可以直接拿曰本人的录像伴奏带来盗版着放……这门生意做得!不过闹半天,这几首香江湾湾眼下红遍天的歌,都是翻唱小曰本娘们儿作的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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