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陆成在想,得让蔡清泉帮他搞一张自行车的票,赚钱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但是现在有了钱,还有了目标。
为了办一个自行车厂,他得努力的存钱。
但是现在眼下就需要的就是一辆可以代步的自行车。
如果有自行车,那他打猎了要卖猎物的时候,可以骑自行车,这样大大节约了时间。
沈霜买了布出来后,就抱着装好的布,都叠的整整齐齐的。
用一根红色的绳子捆好了。
“走,咱们回去。”
陆成看得出来,她的心情好到飞。
因为她的小脸上全是红色的绯霞,十分的娇美。
买了布,也就是现在这几天给郭秀秀做衣服。
等到开始上工后,也只能晚上点油灯熬夜去做。
当然,这个时候说熬夜,其实也不算太熬夜的。
只是晚上的六点到九点左右。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都不舍得点油灯的。
所以一般是吃了饭后,就早早的躺在床上活动了。
所以这个时代的人,几乎一个家里都有四到六个孩子。
有一些历害的甚至在八、九个孩子。
更甚至有吓人的,一家生上十个孩子的。
可见负担也很重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陆成放着这样娇软易扑的沈霜,他也只是在外面探访一二,不敢深入。
要知道,按他的体力,那不得让沈霜年年怀上?
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又回到了村里。
一起到了村长家里:“村长,你这自行车真不赖!给您放在原来的位置了,这是自行车钥匙。”
陈贵福一边吸了一口旱烟,一边说:“你这臭小子,这么快就从县城打了个来回?”
陈贵福的心里那叫一个羡慕啊!
想想村长陈贵福他自己一个人踩自行车去农场的时候,得一个上午才能打个来回。
而陆成载了沈霜一个大姑娘,还不到三个小时就从县城打了个来回了。
这体力?
要不说他能当守夜人?
要不说他能猎野狼?还是狼王!
要不说他能当护卫队长?
陈贵福对自己的眼光相当有自信的。
他感觉,他让陆成当守夜人就是最对的选择。
自从陆成守了夜后,村里的家禽也没有丢过,夜里也没有野狼来村里。
顿时整个村里都透着一种安宁的静溢的平和气氛。
陆成与沈霜一起的走路回去半山腰。
却不知道,那个何贵莲今天病得差一点就去了。
要不是何贵梅一直守着她,都不知道她竟然发起了高烧。
后来陆念又去请了于医生来,给吃了大白片的退烧药这才好转了。
而回到家里的沈霜把布放在一边,准备明天再去给郭秀秀送布。
“今天想吃一点什么饭?”
“还是爆炒狼肉配白米饭吧!”
陆成声音微扬的说。
“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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