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林手上有县里各大食堂的特供权,村里的粉条生意只能从沈重手里开始。虽然沈重不禁止村里其他人自己在家做来自己卖,但是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条路走不通。虽然有一部分人跟着沈重做粉条拿到了额外收入,但是惠及的人群还是太少。
损人不利己的事,不是没人干。明知道自己走不通,还不想其他人走这条路,这种人还是有一些的。
这次赵林带了十斤白糖去,这东西真的很好用,直接送钱怕是没人敢要,但是这东西就不同了。吃吃喝喝的事儿谁也逃不掉,怎么能说是**呢?
而且赵林还发现了一种更有前途的东西,价钱都没问直接就买了两大包。
有白糖开路,不用赵林多说什么,沈重很快就把赵林交待的事情办成了。
披上转承包的大集体企业这层皮,赵林的粉条生意才算是合法,也就能供销系统打交道了。只供给县里的食堂,这事根本不值得赵林花那么多心思。
而沈重也就不用再独占这条路,因为打进供销系统,不管村里人做出多少粉条来都能卖出去。
种红薯,做粉条,这一件事就能让村里人收入翻番,还能让更多人绑到沈重身上,他这个村官再往上走一走也不是不可能。
粉条的事情交待清楚之后,赵林打开他带来的那两包东西让沈重看。
“这东西买它干吗?”沈重一脸不解道。
赵林嘿嘿一笑道“好东西,比粉条好赚多了。”
这两包东西正是葵花子。
年先生靠着这个已经赚了一百万,自己不偷偷跟在后面做一做,就太没天理了。
卖炒货把花生瓜子的种植面积搞起来,以后还可以用来榨油。葵花子油中国人吃不惯,但是欧美国家爱这个啊,八十年代什么最贵?
外汇!
到时候拿到一个赚外汇的名头,那就真的是稳如泰山了。
沈重对赵林的描述已经麻木了,一个粉条生意就搞得自己脚后跟打后脑勺了,这又要弄出个出口赚外汇的活计来,不得累死啊!
“把粉条和瓜子的事儿办好了,你升官我发财,咱家以后谁还敢惹?”赵林诱惑道。
面子和利益兼顾,沈重没理由不同意。
赵林办完这些事之后在家住了两天,还真有点怀念学校的宿舍了。没办法,家里实在太小了,五个人住四十平,怎么也做不到舒适。
而且小孩子真的很会闹人,新鲜期过了之后如果不是法律管着,赵林恨不能揍死他俩。
屋子就那么大,怎么也逃不过两个小孩子往他们哥哥身边凑不是。必须得给他两个小孩子一点各自的私人空间了,哪怕他们躲在自己屋里写情书、玩早恋呢!
家里生活条件改善之后,老三老四才从那种“懂事”的状态走出来,赵林本来还觉得小孩子没有朝气不是好事,现在想想自己还是太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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