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我陪你喝。”
温叔是一个粗人,十五岁闯荡社会,自己以前比他们还野,对于两个高中生出来喝酒没什么意见,乖乖呈上来两瓶啤酒。
而后。
安亭主动道:“胖子,今夜是你请客,你负责点菜,我都可以。”
“好…”
朱家俊是一个没主见、没脾气、没自信的人,一般与其他人外出,他都是没有话语权的存在,随波逐流。
哪怕是自己请客,还是想让安亭作主。
等到两人点完菜之后,温叔下去了。
安亭随手拿起开瓶器,打开其中一瓶啤酒,朱家俊下意识将玻璃杯子伸过去,却是发现对方直接对嘴喝了。
总共两瓶啤酒,还倒什么杯子。
豪爽的很。
朱家俊尴尬一笑,有样学样,举起另一瓶啤酒,直接灌了一口,可能是不习惯这么喝酒,呛到了。
望着胖子这个狼狈样,安亭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少年止住笑容,认真道:“胖子,胆子壮完了,是时候说出你的目的,别再拐弯抹角,你亭哥不吃这一套。”
早就看出来了。
这小子要求喝酒就是为了壮胆。
闻言,朱家俊挤出一抹勉笑,酝酿一会儿情绪,语气复杂,道:“亭哥,你刚刚说我是来告白的,可能没说错,我确实是来跟你告白的。”
“哎…继续说。”
安亭相信对方不是断背山,后者那么迷恋沈欢玥,喜欢别的女生都很难,更别说喜欢男生。
“从小学开始,我就一直被其他同学欺负与嘲笑,没有女生喜欢我,曾经幻想升上初中会有所不同,但事实没有如我所愿,升上初中之后,一切还是老样子,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网吧遇上亭哥,是你保护了我。
起初,我以为你只是把我当成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狗腿子,到了初三百日誓师大会前,莪意识到自己错了,你是真心对我好,你真心把我当成好朋友,你改变了我的人生,让我考上重点高中,收获还算灿烂的青春。”
听到这里,安亭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
如果没有重生的话,自己确实是把对方当成狗腿子,根本不是朋友。
前世,安亭是在最落魄的时候才真心将胖子当成挚友,学生时期是没把他当一回事。
朱家俊不清楚安亭的内心戏,继续道:“很难想象,没有亭哥的话,我的青春将会是多么灰暗,我由衷向往与憧憬亭哥,曾经不止一次想要成为像是亭哥一样优秀的人…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我的面前。”
从某种程度上说,确实是告白。
“机会?”
安亭突然意识到一丝不对劲。
朱家俊回答道:“嗯,我收到一支战队的邀请,我可以去打职业。”
樱花,还在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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