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个人没有答应刚刚那个家伙,可这毕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似乎生怕两位老板误会了,铃花连忙解释了起来。
“刘总,陈总,你们放心,我们根本就没理那个家伙,一直都是他在说。什么滚石,我们根本不会去的。”铃花信誓旦旦地对着两个人解释道。
看着铃花这么急着解释,刘宇凡的心里很是欣慰。这个组合,是他公司开业之后,挖过来的第一个组合,对于他们,刘宇凡可谓是倾注了不少的心血。现在刚刚锋芒初露,看到有人想来摘果子,他的心里自然是不舒服的。不过他也清楚,自己的公司规模小,对于那些艺人来说,远不如像滚石、百代这些大公司诱惑大。如今铃花能够做到这样,自然也是极为不易了。
想到这儿,刘宇凡也笑了笑。既然员工都表现出了衷心,他这个老板,自然也要大度一些。
“铃花,曾毅,你们不用向我解释什么。你们是我最看好的一对组合,同时也是公司成立以来的第一批班底,对于你们,我是期望很高的。有人来挖你们,这正说明了你们的出色,作为老板,我只会为你们高兴,不会多想的,放心吧。”刘宇凡看着两个人说道。当然,他没有大度到说“如果真的有你们喜欢的公司,我也不会阻拦你的前程。”做老好人也要有个限度,自己栽树却让别人来乘凉的事情,刘宇凡自问还做不出来。
和铃花他们聊了一会儿,刘宇凡眼前一亮,发现在不远处,罗林正在和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子聊着天,看得出来,两个人聊得十分投缘。刘宇凡心下一动,和陈思颖低头说了几句后,转身走了过去。
“切,刚刚还在说别人挖脚,这转身自己就过去挖了。不过这个宇凡的口味也太奇怪了吧,怎么他看上的,都是那些嗓音怪怪,造型也怪怪的歌手?”看着刘宇凡朝那个方向走去,陈思颖有些不解地想道。
“哟,罗林,聊什么呢?怎么,不给我介绍介绍?”看着正同杨坤聊得起劲的罗林,刘宇凡笑着问道。
“哟,刘总您来啦。”看着刘宇凡过来,罗林立刻热情地招呼了一句。虽然他比刘宇凡大了几岁,但毕竟刘宇凡是自己的老板,在他的面前,罗林还是表现出了足够的尊敬。而且这种尊敬是发自内心的,不为别的,只为那一首直似写到他心里的《情人》。坦白说,这是罗林出道到现在,遇到的最喜欢的一首歌。他是一个原创歌手,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最喜欢的一首歌,居然是别人写给他的。这让他更理解了那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话,同时也有种把刘宇凡当成自己知音的念头。要知道,像他这样的原创歌手,一般都是极有个姓的,那些不对他们胃口的人,一般情况下他们都很懒得理,而一旦遇到那种特别投脾气的人,则会马上成为特别好的朋友。比如和刘宇凡,再比如,和眼前这位同样个姓十足的歌手——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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