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曼?你这时候不是应该去上课吗?怎么还在家中?”
一道声音从弗里曼身后传来,不过弗里曼正沉浸音乐声中不能自拔,恍若未闻。
韦尔斯看到弗里曼的状态,眉头微蹩,将手中捧着的书放在一边,缓步走到弗里曼的身后,静静地看着等着电视上的音乐放完。
看的如痴如醉的弗里曼浑然未觉父亲的到来,完全沉浸在了电吉他小丑的歌声中。
电吉他小丑,是第一名出场的,依旧是一把如火般的电吉他,劲爆的摇滚音,轻而易举的嗨翻了全场。
动感的节奏,劲爆的舞姿,令全场的观众都站了起来。
即便是韦尔斯,听着耳边的歌声,也不禁随着音乐声轻微的摇摆了起来。
这对于韦尔斯来讲,确实是有些惊异。
他向来喜欢轻音乐,对这种摇滚乐基本上没有什么好感,但这个歌手的演唱,却令韦尔斯也逐渐嗨了起来。
一曲唱毕,弗里曼站了起来,蹦蹦跳跳很是开心。
只不过,转身的时候,看到站在自己身后的父亲,弗里曼的动作突然卡住了。
缓缓地放下手,弗里曼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干笑两声:“爸爸,你竟然在家啊?我还以为你出去了呢……”
韦尔斯眉头微蹩,应道:“我一直在家写文案,本想出来弄点咖啡,结果却看到了你。”
说完,韦尔斯继续问道:“你这个时间不是应该在上课吗?今天怎么没去上学?”
虽然弗里曼没有去上学,但韦尔斯依旧很平静,这要是华夏的父母,估计早就骂上了。
弗里曼脸上微微有些窘迫,支支吾吾道:“今天中午是终极之战的直播,我不想错过。”
弗里曼没有给自己找借口,直接实话实说,原原本本的将原因解释了一遍。
韦尔斯闻言,眉头微挑,看了一眼电视,颇有些好奇的问道:“?就是这段时间炒的特别火的吗?”
弗里曼点了点头,见到父亲这个模样,弗里曼脸上微微有些古怪之色。
“既然如此……”韦尔斯拖着长音,突然道:“那你就看吧,我陪你看,我对这个节目也很好奇。”
栖息在山顶上
阿刁大昭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
我们聊着过往
……
叶文轩的声音很有磁性,音调不高,就好似一个男人在低吟,标准的民谣风格。
坐在两侧的专业评审,心中都是有些诧异。
难道龙王要唱民谣?
众所周知,在这种竞技舞台上,唱民谣实属不智。
民谣固然好听,但民谣就像是一杯茗茶,需要人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才能品出其中的滋味。
所以无论民谣多么经典,在这个顶尖的舞台上,先天性就差了很大一截。
如果龙王选**谣作为第一轮的歌曲,那么很可能会遭遇到滑铁卢。
……
灰色帽檐下
凹陷的脸颊
你很少说话
简单的回答
明天在哪里
谁会在意你
即使倒在路上
……
叶文轩继续低吟浅唱,但是声音却微微逐渐上扬,但上扬的也仅仅只是一点点而已。
而且就在众人以为叶文轩要变调的时候,叶文轩却又重新回到了原本的音调。
第一轮的竞演歌曲,叶文轩选择的歌曲是这首歌。
出自上个世界著名音乐人赵雷之手。原本这首歌本来就是普普通通的民谣,并不是很火。但是在铁肺少女张韶涵的改编下,将这首歌赋予了截然不同的意义。
这首歌其中意义深远,仔细琢磨,有着很深的韵味,与口水歌是截然不同的。
这首歌的创作过程,被传得多种多样。但赵雷对于这首歌,却是真的赋予了极大地心血。
那种悠扬自由的意志,在其中栩栩如生。
赵雷的演唱,味道很浓,需要人去慢慢品;而张韶涵的演唱,带给人的,却是直戳心灵的感动!
两者各有优点,而叶文轩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将两者的优点合二为一。
即具味道,又具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