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志新有些诧异,但看着梁文栋的表情,也不像是在撒谎。
梁文栋显然看出了老友的狐疑,无奈道:“你还是不了解叶文轩,叶文轩的才华是常人无法想象的,我相信你们以后都会习惯的。”
康志新等人闻言,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将目光继续放在了叶文轩身上。
……
沈阳军区,门岗警卫室。
狭小的警卫室,里面有着两张床,一个小电视,然后便什么都没有了。
在警卫室中,两名年轻的士兵,坐在电视前,一边收看着文艺汇演,一边吃着热腾腾的饺子,还有两个香喷喷的猪蹄,以及好多小菜。
今天是小年,轮到两人执勤,所以两人吃饭吃的比较早。食堂的师傅很照顾他们,给他们弄了好多菜,分量很足,两人吃的很是舒心。
两人关系莫逆,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老乡,两人当年一起入伍,未入伍前便是朋友,入伍后关系更铁了。
“高鹏,尝尝猪蹄,贼香。先吃猪蹄,要不然吃饱了该吃不下了,这可是好东西!”一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对着身边的好朋友说道。
浓眉大眼的小伙名叫陆昊清,而坐在他身边,有些惆怅的小伙名为李高鹏。
李高鹏对着好友笑了笑,接过陆昊清递来的猪蹄,只不过他笑的却是格外的勉强,能看得出他心情不是很好。
陆昊清看着自己好友一脸怅然的模样,也是叹了口气,两人天天在一起,自然知道好友为何怅然。
“高鹏,既然你喜欢小梅,那就勇敢的告诉她啊,你这样一直拖着也不是个事啊,你都喜欢她多少年了,我都替你着急!”陆昊清啃了一口猪蹄,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小梅,也是他们老家的人,是两人小时候的玩伴。同样也是李高鹏一直暗恋的对象,这一恋,便是七年。
李高鹏听到好友的话,手中的动作一顿,脸上表情变幻。
“啪嗒!”
李高鹏把筷子拍在碗上,起身从衣兜中掏出一根烟,默默地给自己点了一根,然后披上军大衣,从警卫室走出,坐在了警卫室门口的台阶上。
说到最后,手上的香烟烫到了手指,才令李高鹏回过神来。
就在这时,敞开的警卫室,里面叶文轩的歌声从里面飘荡了出来,穿进了两人的耳中。
……
故乡有位好姑娘我时常梦见她
军中的男儿也有情啊也愿伴你走天涯
只因为肩负重任只好把爱先放下
白云飘飘带去我的爱军中绿花送给她
……
叶文轩的歌声,无比切合李高鹏的内心,令李高鹏的目光中重新焕发了神采。
在满天风雪中,李高鹏仿佛看到了少年时的小梅,笑容是那样的甜美。
风一吹,重归风雪。
舍小家为大家,这是军人的使命,这是军人的责任,这是……男人的担当!
……
一曲五分钟,很快被叶文轩唱完了。
叶文轩轻眯的眼睛,慢慢睁开,看着台下一片寂静的军士们,叶文轩缓缓敬了个军礼。
三秒之后,最前排的众多将军率先鼓掌,雷鸣般的掌声迅速响起,弥漫在整个大礼堂中。
掌声长盛不衰,对于这首歌给予了非常崇高的支持。
站在后台处的梁文栋和康志新等人,也都鼓起了掌,脸上都是由衷的佩服。
又是一首经典的军歌,是于风格截然不同的经典军歌。
望着下方的军士、将军们,叶文轩轻吐一口气,知道自己这首歌唱的很好,引起了共鸣。
敬完礼,叶文轩转身下台。
回到后台处,叶文轩看着后台处的梁文栋等人,有些愕然。
“梁老师、康老师、华老师你们怎么都在?”叶文轩有些纳闷的问道。
几人听到叶文轩的话,对视一眼,脸上满是笑容。
“你这新歌的诱惑力可是不小的,将我们这些老骨头都吸引过来了,可谓是乘兴而来,当然,也是乘兴而归!”梁文栋爽朗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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