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舞光思色”的封面上,印着滚石,emI,环球3家唱片公司的标志,初步定在2月份销售。
由于这几家公司都是第一次针对R国动漫市场所做的决策,只报着试探的心理,所以第一批总共只出了3千张,连金的十分之一都没有,(金在港台的比例是是5万,白金为10万)其中香港台湾销售2千5百张,R国销售5百张,这5百张还是作为刘德哗,邓黎君的捆绑形式下才给送到了R国,算是可怜的要命。
几乎没有人对这张从没涉及过的动漫领域音乐报有获胜的信心,要不是黄沾,刘德哗等著名音乐人的力荐,别说是3家唱片公司了,估计就算是扑街的录音室都没的商量。
这3家唱片公司其实也不过是碍着面子,报随便捞点油水的想法印上标志而已,这个现象也会一直保持到20年后,歌手的所属公司只有一个,但是唱片上公司却印了一大把。
吴思嘉和舞夕正式取艺名为东方思舞组合,唱片合同是最悲哀的“分层”待遇,因为根本没有公司看好这个组合,所以他们并没有签约,这有点像私人性质、自娱自乐出来玩的专集,几个公司帮着制作,出版,看你要出多少张,然后取销售分层,就算一张都卖不出去,也一定要在合同期限内付给他们佣金。
这张唱片前期只投入了5千左右的制作费用,中间包含了车旅费、录音间租赁费、配曲编趋费、操作录音费、衣服费、设计费、印刷费等基本费用,在这个物价比较底的91年,5千已经算是一个不小的制作费,这还是吴思嘉全部要求专业才有的费用,不然样品随便做一张,只要3千多块成本就可以,电视里说的比较贵的原因,全部都是用在歌曲制作上,想唱一好歌,就要找专业的作曲人填词人,这个费用才是最贵的,但吴思嘉恰好可以省去这笔费用,只需要借个录音室“哦哦啊啊”就行。
但是这只是开头制作的第一张样品,想要行5千张,这后期的投入就会几何性质增长,这些费用都要自己掏,如果有唱片公司愿意签约,那么歌手就只需要唱,其他自然都不用考虑。
吴思嘉已经铁了心要把这张专集打响,剽窃剧本累积到现在能有二百万的存款,要不是自己只是编剧,向来只能喝汤,不然这个存款的数目绝对上了千万,他打算从这二百万里,直接砸上十分之一来制作这张专集。
钱?根本不是问题!二十万的前期投入在这个年代绝对是不小的制作,要是卖的好,他甚至可以在砸一百万!让这个5千张的数目,翻上他起码一百倍!
2月初,全线制作完毕,就等待大量生产了,吴思嘉拿着这盘全期完工的磁带,心中感慨万千。
这辈子自己也有出专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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