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秋雨一场寒,虽然还没正式进入冬天,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余枝这条咸鱼都准备冬眠了。
冬天的厚衣裳先做起来,棉的、毛的每人各做两身,主子们翻倍,至于翻几倍,这就看余枝的心情了,她想做多少做多少呗。
余枝自己没做多少,多是给小崽子和她爹做的。光是她爹,余枝一口气给做了十来身大毛衣裳,用的全是上好的皮子。反正家里皮子多,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用了呢。
余广贤嘴上嫌弃着,「我都一把年纪了,有两件替换着穿就行了,做这么多干什么?你们娘俩才应该多做。」
其实心里可高兴了,有闺女就是好,闺女是爹的贴心小棉袄。
「哪有一把年纪?您还年轻着呢。」四十都还没到,帅大叔一枚。余枝看着他试穿衣裳,满意地点头,「咱老余家的相貌都生得好,爹若不俊朗,能把我生得这般花容月貌?您千万别妄自菲薄。也就您气质好,能穿这个颜色,换了其他人,得被衣裳衬得如土狗。
「爹您放心穿,您在太子府当值,咱家虽比不上那些世家,但也不会让您失了体面。咱家别的没有,就是皮子多,能供您穿半年都不带重样的。也让那些笑话您的小人瞧瞧,咱家也是有底蕴的。」
余广贤以农家子的出身跻身高位,连举人都不是,自然招人嫉恨了。余广贤心胸开阔,并不放在心上,可余枝却为她爹抱不平。
农家子怎么了?寒门就不能出贵子了吗?这一切都是爹自个奋斗出来的,爹有实力,太子器重,眼红?谁眼红都没用!
把余广贤感动的呀,险些就热泪盈眶了。
小崽子也做了好几身衣裳,但只有两身是好料子的,其他的都是一般的布料,用的皮子也寻常。
男孩子嘛,爬高上低淘气的很,特别费衣裳。小孩子长得还快,穿一季衣裳就小了,太浪费了。再一个,他现在上学了,学堂也是一个小社会,小崽子本身就长得好看,人又聪明,经常受到夫子的表扬,再穿戴得跟富家贵公子似的……算了,还是低调点吧!
念书了,就不能跟小娃儿似的,男孩子要穷养,穷养!
至于闻九霄,也给他做了两身。
本来他是没有的,人家是候府公子,四品高官,还能少了衣裳穿?她这边巴巴给他做了,人家再瞧不上,束之高阁,尬尴就不说了,多浪费?
这不是闻九霄给她送来几十身衣裳吗?全是上好的料子,京里当下最时兴的式样,每一身余枝都非常喜欢。
闻九霄都给她做这么多了,她不得回个礼吗?没他那么财大气粗,做两身好歹也是她的心意。
闻九霄很高兴,总算这个女人还有良心。他拎着这两身衣裳,心想:回去就换上,以后除了官服,就穿这两身衣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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