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还是吃完饭再看吧。”
王洁不免心急。
一旦看到一篇好的小说之后,整个编辑部都会传阅,如果所有编辑一致认为这篇小说写得好的话,这个作家就会得到整个杂志的充分重视,方言就是这么得到整个小说组的认可。
从周雁茹,到季秀英,再到自己,都对他寄予厚望,并不想他冒冒失失,出了洋相。
“边吃边看嘛,就当加餐了。”
黄忠国知道小说组重视这篇小说,早就想一睹为快,偏偏王洁捂得严严实实。
“当,当。”
王洁手上一僵,筷子刮着饭盒,发出刮蹭的摩擦声,偷瞄向方言看,脸上依旧是从容。
你怎么能这么淡定呢!
顾不上吃饭,忙不迭地抽走《牧马人》的后半部分,一页一页摊开,直接看向结尾。
“咦?”
季秀英粗粗一看,脸色瞬间一变,越来越凝重,手上的筷子放下,也顾不得吃饭了。
《牧马人》,她也看过。
本来灰暗的结局,被方言巧妙地改成了父子之争,双方各自代表着东西方,一边是遍地黄金的美国,一边是一贫如洗的祖国,一边是物质和享乐,一边是精神和信仰,两种理念上的不同,最后因为骨肉亲情和故土感情,父子达成了和解。
甚至许灵均的父亲还被说服,要在华夏买块墓地,落叶归根。
而许灵均义正严词地拒绝了父亲,回到淳朴的祁连山,当起了乡村教师。
光明!
真的是太光明了!
特别是这一句,季秀英把目光落在最后一张稿纸上,就见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王洁念了出来,然后看向正在吃粘在饭缸子的米粒的男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诗是你写的?”
“不是,这是艾清艾老的诗。”
方言可不敢这么冒名顶替。
“给我看看。”
李悦作为诗歌组的组长,立马把头凑了过来,“诗名叫什么?记不记得整首诗歌?”
“《我爱这土地》。”
迎着他炙热的目光,方言清清嗓子,“假如我是一只鸟……”
“慢着,慢着,我要写下来。”
李悦扔下还剩一半饭菜的饭缸子,立刻抄起纸和笔,“你念,继续念。”
“咳咳,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方言道:“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王洁左看看,右看看,惊讶地发现季秀英、李悦、黄忠国三人眼眶微红,噙着眼泪。
“不愧是艾老,写的真好。”
李悦擦了擦眼角的泪花,“你的小说也很好,这首诗引用的恰到好处,恰到好处!”
“我也是碰巧看到了这首诗,真没想到能在这里派上用场。”
方言咧嘴轻笑,《我爱这土地》或许在后世人尽皆知,毕竟选入了小学语文教材,但在这年头,像这种作品不知道有多少明珠蒙尘。
“谦虚了不是。”
黄忠国露出满意的笑。
仔细审视着方言,季秀英挑挑眉,这副年纪就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这么年轻却对文学懂得这么多,还能这么快地把稿子改得这么好。
难道他真是个天才?
李悦、黄忠国和她一样抱着相似的想法,互相对视,随即如获至宝般地盯着方言看。
“你们怎么都站在这儿?”
周雁茹手拿铝饭盒,走出小房间,当看到编辑部的人把方言围成一圈,不禁好奇。
“师父,方言把稿子改好了,您看看。”
王洁一把接过她的饭盒,“我去给您打饭,还是老一样,素烧茄子对不对?”
“你啊。”
看到徒弟急不可耐的样子,周雁茹宠溺地摇头,把视线转到方言:“写得这么快?”
方言尽可能说得朝气些,“多亏了周老师指点,灵感一下子就来了,挡也挡不住。”
“好,我来看看。”
周雁茹从眼镜盒里取出老花镜戴上,和王洁一样,直接跳到结尾,认真地翻看。
方言往饭缸子倒上水,小口呷着,就见她审着稿,李悦他们都盯着她,边吃边看。
整个屋子,安静得针落可闻。
当王洁从食堂打完饭回来,周雁茹才放下稿子,“你改得很好,之前《牧马人》是伤痕小说,现在看着像伤痕小说,但没有一点儿伤痕小说的那种消极又浓重的悲剧性。”
“我写的不是伤痕文学。”
方言一本正经道:“我是想从种种伤痕中反思,找到能让人振奋、让人前进的积极一面,《牧马人》做的就是这样一种尝试。”
“喔,《牧马人》的作者来了吗?”
就在此时,背后传来中气十足的声音,说话的男人戴着圆框眼镜,站在门口,旁边还有个满头银发的老者,佝偻着背,双手负背。
“李老师!”
“王老师!”
王洁从食堂打完饭回来,在走廊里看到这两位杵在编辑部,立马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