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崎岖难行,王仲平只好将马放在大刀寨,二当家的举着一只火把,走在前面。
看山跑死马,地图上短短的距离,两人翻山越岭,行走一夜,仍未看到那座二屿山。
天色微亮,王仲平腹诽道:“这宗小林是不是脑子有毛病,每次都要跑这么远?”
说起毛病,就想到那个字神经的毛病,晦气,晦气!
二当家的回道:“大人,他们这伙儿流寇,做下的都是大案,若是不跑的远些,早就被官兵剿杀了。”
从那柄金蛇剑,二当家的已经认出了王仲平的身份,毕竟做山贼的,讲究的也是一个眼力劲儿,谁能招惹,谁不能招惹,得门儿清!
这位短暂上了人榜便破境入内罡的金蛇夜叉,就是绝对不能招惹的那波人,毕竟江湖上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单单看夜叉两个字,就知道这人是什么性情了。
“这倒也是。”王仲平跃上一棵大树,四下张望着随口问道:“你是在外犯下案子,不得不来山里落草?”
二当家的停下脚步回道:“我一出生便在山寨里,父母都是山贼,也就跟着做山贼了。后来山寨被华丰寨吞了,也就跟着成了华丰寨的小喽啰。
后来华丰寨没了,就跑到了大刀寨,成了二当家。”
王仲平调侃道:“你这一路升官儿,倒也不错。”
忽然反应过来,自己约莫是给昨天那个瘦弱山贼骗了,既然大刀寨所有人都在喝酒庆贺,怎么会有五个人依旧在外打劫?
不过还是算了,在那种情况下还敢骗人,也是他的本事。
从树上跳下,王仲平问道:“还要走多久?”
二当家的回道:“还要走上一天一夜。”
“那你就不知道带点干粮?”王仲平没好气的说道。
自己一个外人不知道多远,没准备很正常,怎么你这个山里人还不知道?
二当家的有些委屈的说道:“这不是怕耽误了大人的事情吗?”
你上来就把大当家的弄死了,我昨天要是多说两句,万一被你顺手宰了咋办?
“算了算了,附近有没有什么客栈,没有的话就打点野味儿吃。”王仲平摆摆手说道。
二当家的想了想说道:“前边那个山头有个野店,是我的两位朋友开的,来往的多是些山贼流寇,不过大人武功高强,想来也不会放在心上。”
“黑店?走走走,我最喜欢住黑店了。”王仲平闻言欢快几分,为什么喜欢住黑店,因为不用掏钱啊!
武夫在洗髓大成之后,一般的蒙汗药,毒药便不再起作用。
鳌拜都能够凭借自身体魄将韦小宝的毒药逼出,更何况现在的王仲平?
“大人,不是黑店,我那两位朋友虽然以前也是山贼,但是开店之后便从未再打过过路人的主意。”二当家的有些为难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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