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庙之外,满地狼藉,残肢断臂混杂在血色的泥土中。
王仲平来到路百户的尸体前,先是双手合十,低声说上几声:“有怪莫怪,有怪莫怪。”便开始了摸尸。
要不是万不得已,王仲平其实并不想这么做,但是,现在自己身无分文,又背着个灭门案,要是不摸点银子出来,恐怕走不了多远。
虽然自己现在也算是有些实力了,但是总不能一路上坑蒙拐骗吧?况且,刚刚这场战斗可是把自己吓得不轻。
不说李新芳,单单是那十几名弓箭手,自己遇上了就是死路一条!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苟一苟比较好。
从路百户尸体上摸出来了十几两银子还有三百两的银票,统统装入怀中,分辨了一下自己昨天跑的方向,继续跑路。
大路是不敢走的,只能顺着些乡野小路走,即便是有了纳兰元述的体魄,脚上的破草鞋还是磨得脚生疼。
尤其是走在一条山路上的时候,简直是不要太酸爽。
王仲平坐在一颗拦腰折断的大树上,脱下草鞋,揉着脚。
曾经的自己,最大的活动量就是体测时候的一千米跑,什么时候遭过这份罪?
“呔!此山是我栽,此树是我开!要,要,要……拿钱来!”
前面的山路上,一个三十来岁的壮汉拎着把柴刀从树丛里跳了出来,嘴里说着乱七八糟的台词,被晒得黝黑的面孔上满是憨厚与慌张,显然是第一次做这事儿。
“大哥,词儿说的不对。”
王仲平穿上草鞋,慢悠悠的站起身来,一声暴喝:“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嘴里蹦出半个不字,我是管杀不管埋!”
武者体魄强大,吼出来自然是中气十足。
壮汉吓得手里的刀都掉了,腿一软便跪在地上,哭嚎着道:“完了完了,碰着同行了。闺女啊,我就说黄历不对,不适合打劫吧!”
一个皮肤黝黑,个子不高的**岁小姑娘穿着明显不合身的麻布衣服从树丛中走出来,满脸的无奈。
“爹,咱们进了山寨这么多年,你一次都没出来过,你再不出来打劫,寨主肯定把你逐出山寨。
再说了,他肯定是吓唬你呢。你看他比我大不了几岁,手里连个家伙都没有,怎么可能是山贼。”
壮汉闻言抬起头看了看满脸笑意的王仲平,停下了哭嚎,低声问道:“闺女,真的?”
“真的,信我的没错!”小姑娘神色坚定的点点头。
壮汉麻溜的起身,捡起柴刀,壮着胆子,有些恼羞成怒的说道:“小子,你敢唬我?”
“这小黑丫头的话你就信,我的话你就不信?”王仲平问道:“你是哪个山头的?报个名头,省的一会儿我杀错了人!”
想一想,现在自己的情况,去做个山贼也不错。先苟一苟,利用系统发展起来,再回去把那个狗县令给剁了,出一口心头的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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