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黎阳早早起来,向杨导请了一天假。请李成儒帮忙借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匆匆赶往市区。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中华铅笔文具店,拿出母亲偷偷塞给他的一张大团结,买好了纸和笔,又找了一家小餐馆,准备吃顿好的,打打牙祭,不然他快疯了。
点了一份九转大肠,一份糟熘鱼片,再加一个汤,不得不说鲁菜就是地道,盘子大菜量足,太实在了,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吃完后又打包了一份花生米和猪头肉,骑着车风风火火的回到了剧组宿舍。
“回来啦,神神秘秘的,偷瓜去啦,包里怎么鼓鼓的。”李成儒作势要上去抢,黎阳一个闪身躲了过去。
“李哥,怎么不在剧组?”
“可别说了,剧组从早上忙到下午两点,现在才开饭,又是青菜豆腐,我实在是吃不下去了,都吃了快半月豆腐了,就回宿舍看看有什么可吃的,毛都没有。”
“看看这是什么!”
“花生米,猪头肉!”李成儒一个饿虎扑食。
“别抢,都是给你的。”
“兄弟仗义,讲义气!”
“你慢点吃,别噎着,我先回屋了。”
黎阳回到屋子中,开始了自己的写(chao)作(xi)之旅,这本小说前世大学看了十几遍,老师专门讲了一遍,电影也反复的观摩。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
作为出了名的快枪手,黎阳写的很快,与其说是在创作,不如说是在默写。
到了睡觉前,黎阳已经写了两万多个字。
就这样过了一星期,黎阳白天做场记,跟着杨导偷学怎么拍电视剧和欣赏这些古典美女,晚上写着小说,不知不觉小说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