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可能!”
多斯勒的话刚说完,俾斯麦便直接否定了这位大学司事的观点。
“据我所知,施莱登先生入学哥廷根的这一个月里面除了上课以外就根本没怎么出门,就算他是个自由主义分子,也没有机会去接触什么意大利人。毕竟哥廷根的意大利人全都是窝在市政厅旅馆……”
俾斯麦刚刚说到这里,立马感觉背后发冷,他目光一转这才发现亚瑟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学监阁下也不说话,只是从兜里摸出了便签本扯了张纸轻轻撕拉一下。
俾斯麦见状,机灵的学生联合会主席惊得连踩刹车,赶忙把嘴边的话硬生生给憋了回去:“我说的这些都是有根据的,因为施莱登先生的室友便是我的一位好朋友,这几天他们俩几乎天天都待在一起。施莱登先生的信息,也是他告诉我的。”
“好朋友?”亚瑟顺势将话题接过:“你在波美拉尼亚佩剑俱乐部的朋友?”
“不,他不喜欢击剑。”俾斯麦提醒道:“爵士,你忘了吗?您还见过他,我的那位美国朋友,约翰·莫特利先生。刚刚我是和他一起来的,您要亲自问问他吗?”
多斯勒司事被俾斯麦办事的拖沓劲儿整的不耐烦,他直接从文件袋中取出那本记录了所有在校学生信息的小册子自顾自的察看了起来:“约翰·莫特利,哲学院的二年级生,确实是美国留学生不错。”
亚瑟点了点头,冲着俾斯麦说道:“你去把他叫来吧。”
俾斯麦得了命令赶忙跑出去叫他的朋友,亚瑟则转过头朝着多斯纳询问道:“这位美国来的莫特利先生存在不良记录吗?”
多斯勒微微摇头:“没有,和大部分美国留学生一样,这是一位标准的好学生。热爱学习,所有授课教授对他都有很高的评价。唯一一次登上校园法庭,也不是以被告人的身份,而是作为证人出庭指控几个割下流浪狗尾巴的小混蛋。”
“割流浪狗的尾巴?”纵然亚瑟早知道哥廷根的学生究竟有多荒唐,但是能干出这种事依然出乎他的意料:“他们没事做这个干什么?”
多斯纳摇头叹息道:“如果我可以理解他们的想法,那也就不用每隔半年就要将他们做过的那些‘辉煌事迹’重新整理、登记造册了。不过,我猜他们这么干多半是为了和学术委员会颁布的条例作对。众所周知,疯狗在炎热的天气里总喜欢把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如果它们没了尾巴,人们就无法区分正常狗和疯狗了。因此,为了保证市民和学生的安全,学术委员会才会规定不得割掉狗的尾巴,否则需要缴纳三塔勒的罚金。但那群混账小子显然认为,三塔勒便能换来一个在全校出名的机会,这实在是太实惠了。”
亚瑟啼笑皆非的挠了挠头:“看来我找到学生们闹自由主义集会的最大原因了,割狗尾巴的名声都能让他们争先恐后,就更别说是自由斗士的头衔了。不过没办法,哗众取宠是年轻人的天性。尤其是在他们无足轻重,或者换句话说,无所事事的时候。而大学校园就正好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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