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原身的性格缺陷着实白瞎了一副好皮囊,在一些女孩子看透颜值这种最浅显的东东之后,对原身也就不怎么喜欢了。
林小娥也并不认可班上一些同学把她和方乐一块提及的言论,可原本的方乐对林小娥很痴迷却是班上公认的事实,如果要较为准确的形容的话,后十来年相当流行的一个词就比较能准确的表达这种情况,嗯,这个词就是......舔狗。
虽然这个时候“舔狗”这个词还并不热,甚至大多数人还没有这样的概念,还把“舔狗”作为是对美好爱情的痴迷和追求,绿茶婊之类的女孩子也相对较少。
可能被人舔,依旧是不少女孩子比较享受的。
当初方乐病重被拉回家的时候,林小娥甚至还惋惜过,要是方乐能不那么卑微,能更优秀一些的话,也未尝不是不错的伴侣。
瞧瞧,卑微。
这也就是舔狗往往一无所得的真相所在,舔狗的舔在女孩子看来往往都是卑微的表现,而大多数女孩子则又不喜欢卑微的男生,这就是矛盾所在。
可当属于自己的“舔狗”突然不再舔的时候,女孩子又有点失落和不习惯。
这会儿林小娥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心态。
她可是林小娥呀,方乐见到她难道不应该激动,不应该局促,然后关心的询问她怎么来了西京医院吗?
怎么会有这种不想见到她的想法,难道是自己感觉错了?
“没有的事。”
方乐干笑道:“这不是还在上班吗,科室那边还有事,过去晚了会挨骂,你现在也在实习吧,应该能明白。”
“嗯,我在市中医医院实习。”
林小娥点着头,方乐如此自然的和她说话,而且没有结巴,这又让林小娥有点愕然。
之前林小娥最惋惜的一点其实就是方乐的结巴了,和别人不怎么交流,说话倒还好,和她说话却结结巴巴的,这种男朋友怎么能带出去见人?
亲戚朋友会笑话的。
看着好像变化很大的方乐,林小娥竟然觉的眼前的方乐看上去更为顺眼。
“嗯,好像比之前更英俊了。”
林小娥有点脸红。
“你怎么来了西京医院实习?”林小娥问道。
“啊,这样的,是星星同学帮忙。”
方乐笑着解释:“你也知道,我之前休学了,康复之后已经追不上你们了,好在星星同学关系硬。”
“程云星吗?”林小娥问。
“对。”
方乐点了点头,现在可以确认,应该是同班同学了,而不是别的地方认识的朋友,要不然不能够既认识他,又知道程云星吧?
“那个,我还有事,真的很忙,就不和你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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