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念生怕死,自逃便是。但崔某堂堂男儿,誓与郡城共存亡……”
一只脚都迈过了门槛,崔祖螭猛的一顿,转过头时,满脸都是杀气:“某知人各有志,尔等吏员若意欲随候刚逃命,崔某也不阻拦。但那个敢予逃贼一颗粮食,一个民夫,就莫怪崔某人的刀不认人……”
看他扬长而去,侯刚隐隐冷笑:爷爷这是逃命,又非迎敌,要那般多的民夫有鸟毛用?
至于粮草……出了秦安便是梁州地界,先派快马予元丽通秉,每至一县,临时征调便可,何需提前携带?
正好可以轻装上路,更省了不少时间……
侯刚身后站着不少人,有军将也有吏员。看着崔祖螭毅然决然,却又形单影只的背影,不少人面露敬佩之色,但却无人挪动一下脚步。
这世上,不怕死的人终究只是极少数,所以他们才佩服。
“某自从随将军来了秦州,观这崔刺史终日酒醉,鲜有清醒之时,不想却如此刚烈?”
侯刚禁不住的冷笑了一声。
刚烈?
是读书读傻了才对……
正讥笑着,堂外一声急报:“将军,斥候来报,称一个时辰前,魏军尽数出城,自清水往我秦安而来……”
一个时辰前?
侯刚瞅了瞅案几上已点亮的灯烛,又看了看堂外昏暗的天色,脸色悚然一变。
李承志这是要夜行军?
怪不得伏罗会跑那么快,怕是已然料到再不跑,就会被李承志堵到陇山以西。
“传令,即刻整军,连夜拔营!”
……
夜空繁星万点,四野却如泼漆染墨,不见一丝光亮。
万余叛军尽数出城,在城外结成长阵,只待一声令下便会全军起程。
伏罗留给侯刚的一旅胡骑极为得力,半刻一报,将魏军的动向探的极是清楚。
此时,李承志的前军已至成纪,距秦安已不足五十里。侯刚急的心头冒火,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走。
堪堪等全军集结,他便迫不及待的命令兵敲响了战鼓。大军徐徐开动,夜幕之中,看不见首尾的灯火有如长龙。
崔祖螭站在城头,目光悠然。
“使君方才予堂中激将侯刚之时,差点惊出职下一身冷汗!”
幕僚心有余悸道,“若侯刚恼羞成怒,果真依使郡之言,留予城内坚守,我等岂不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侯般若有这份骨气,他也就不是侯刚了!”
崔祖螭勾着嘴角,脸上尺显鄙夷之色,“世人都称,李承志骤然得贵,皆因媚幸元恪。但要与侯刚相比,他提鞋都不配。
李承志起家之初,至少有平定泾州之战功。入京之后,又是制冰、又是熬盐、又是做豆腐。余者不论,便是这份生财有道的手段,也非常人企及。何况他本身长于军事,堪称擅战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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