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圣在上,诸子显灵,丢了官帽也就罢了,只希望那豺狼能手下留情,放他一条生路……
哎,这怕是不太可能,那豺狼是出了名的吃人不吐骨头,自己恐怕是活不成了,不知道家人能不能留几个活口,看在同是儒家子弟的份上,希望那人能放过他的妻儿……
他案子也顾不得审了,三步并作两步,飞快的跑到外面,心中极度忐忑,脸上还得挤出无比灿烂的笑容,说道:“几位大驾光临,下官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吴管家笑道:“大人客气了,这位是我家少爷,这位是少夫人……”
李诺看着眼前这位穿着浅绛色官服,一片赔笑的对他们点头哈腰的官员,一时难以适应。
长安县令,在后世,名义上的级别相当于首都核心区区长,副部级大佬,李诺一个小小的科员,连见这种级别官员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让副部级领导在他面前点头哈腰。
不等李诺开口,长安县令便肃然说道:“该死的刺客,胆大包天,竟然敢行刺公子,公子放心,本官定会严惩不贷,给公子一个交代……”
李诺摆手道:“那倒不必,县令大人依照律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稍微恢复心神的长安县令诧异的看了李诺一眼,传言大理寺卿的儿子是傻子,但今日第一次见他,这年轻人生的丰神俊朗,目光清澈有神,怎么看都不像是傻子。
而且,看样子,对方似乎不是来找他麻烦的?
他摸不清对方话里有没有言外之意,试探问道:“公子想要怎么判,斩立决?”
李诺不懂这个世界大夏的律法,但正常情况下,死刑不会这么草率。
这位县令大人,恐怕是想讨好他。
李诺摇了摇头,说道:“依律判罚即可。”
见他如此说,长安县令心中一动,想了想,再次试探道:“依《大夏律》,因斗遂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若刃伤,刃谓金铁,无大小之限,堪以杀人者,徒二年……,所以本官判了她徒两年,公子对此判罚可还满意,不满意下官还可以改……”
李诺学过古代法律,对于这种遣词很熟悉,这句法条的大概意思是,用兵刃伤人,即便是没有伤到受害者,也要杖刑一百,而无论兵刃大小,只要造成伤口,最低也要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按照大夏律,那女刺客的行为,属于后者,是要蹲两年监狱的。
而在后世,若以杀人未遂罪论处,恐怕她的刑期还要更长一点,应该有个三到五年。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
两年。
那女刺客被判了两年,李诺的寿命刚好增加了两天,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这只是李诺的初步猜测,接下来,他打算验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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