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荐良的心里,当兵实在没有什么好光荣的。就算是当一个马匪,也比当兵强!
俗话说得好,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跑到当兵登记处的,绝大部分都是那些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二流子,要不然就是闯了大祸,只能躲进军队里的流氓,或者干脆就是一辈子也没有吃过几顿饱饭,眼看就要饿死的乞丐!
这些二流子、流氓、乞丐当兵登记的时候,能现场领到十块大洋。在文书官旁边还会坐上一个长相一般,脸上更带着无所谓表情的窑姐。
那些领了十块大洋,以后连命都不是自己的炮灰们,在领到买命钱后,轮流把手伸到窑姐的胸膛上,用力摸那么两把,也算是隔靴挠痒的知道了女人身体的味道。然后每人发一枝步枪,领五十发子弹,最多训练上几周甚至是根本没有训练,他们就是军人了,就是可以通过火车运来送去,被那些坐在宽敞的房间里的指挥官们,丢到战场上去充当打手,就算是死都不知道自己死得有什么意义的炮灰了!
“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这些军人手里拿着武器,吃着从老百姓那里收到的军饷,终于不用再一次次因为上峰的严令而后退了!我们终于不用再被老百姓指着后背骂了,我们终于可以堂堂正正象个人似的站起来,用手里的武器去反击了,我们终于可以放手一战去和敌人……去拼命了!”
刘荐良听呆了!
马兰伸手指望着远方战火最激烈的方向,不知道有多少中**人,正在那里顶着日军轰炸机和重炮的反复轰炸和日军浴血奋战。
嗅着这片大地中浓重的血腥味道,聆听着远方风中传来的呻吟与咆哮,马兰的眼睛中,已经隐隐多出了一种沙场百战碧血蓝天的角铮之气。在这个时候,她负手昂然而立,当真拥有了一种坦坦荡荡的男儿霸气。
“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身为军人,尤其是我们中央教导总队特务营的军人,更是全军的凯模与标准!在这种国安危亡的时刻,别的部队拿的都是半薪,只有我们拿的是全薪,别的部队用的都是东拼西凑的武器,只有我们拿的是从德国限量购买的最先进武器。国家用几倍甚至是几十倍的代价,训练出我们这样一支部队,绝不是希望我们到了最关键关头,用‘做得够多,做得够好’当借口,去成为一个最可耻的逃兵!”
站在马兰身边的刘荐良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的轻叹,他明白,那个小时候一摔倒就哭得惊天动地的小女孩,真的长大了。她已经拥有了自己独立绝不容别人去干涉的思想,更拥有了自己愿意付出一切去悍卫的尊严与使命!
三天后,重伤初愈的马兰,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站到了自己的连队面前。
全连一百多名士兵和低级军官,整齐的排成了四排,用尊敬的目光,静静望着比他们早到这片战场两个月的连长。一股沉重的、压抑的、却隐隐蕴藏着最可怕破坏力的气息,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流动,只有那些身经百战的老兵才能明白,这就是属于军队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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