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怔怔的看着雷震,他明明在讲述着快乐的童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里却缓缓溢出了一抹不能自抑,就犹如大海般深沉的悲伤。马兰真的被这种悲伤给打动了,她在不知不觉中,就张开嘴,吞下了一口雷震小心吹凉的菜肉粥。慢慢咀嚼着嘴里的食物,马兰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娘现在怎么样了?”
“死了。”
雷震的嗓音沙哑了,他轻声道:“就是在我十四岁那一年,曰本人跑到了我们的村子里,为了保护我和姐姐,我亲眼看到刺刀捅穿了她的身体。”
“那你两个姐姐呢?”
“也死了。大姐为了保住清白,也扑到了曰本人的刺刀上,二姐为了让我这个软蛋坚强起来,在给我煎了最后一颗荷包蛋后,就是用那半块给煎荷包蛋的锅,自杀了。”
马兰真的听呆了。听着雷震虽然嘶哑,却依然平淡的语气,马兰却出奇的感受到了这个大男孩灵魂深处,那犹如被火焰燃烧般的……痛。
雷震把第二勺菜肉粥先送到嘴边,小心的吹了吹,然后把它送到了马兰的嘴边,顺手轻轻抹掉了马兰嘴边的一颗饭粒。“我第二个看得起的人,是沈浩大哥,他是一个胡子,关东那边最有名的一个胡子。”
“我带着自己的‘儿子’,在大山里像个野人似的整整生活了三年,就在我被一头成年公熊拍断了几根肋骨,儿子也被拍断了后腿,快要冻死饿死的时候,是沈浩大哥救了我,并把我带回了他的山头。他不但治好了我身上的伤,还拿出最好的东西给我吃,每次出去做了一票,他总是不忘给我带上一份。”
马兰略略皱起了眉头,胡子就是所谓的响马,说白了就是靠打家劫舍为生,又精通骑术,一击即走的土匪。无论是军人,还是世家大族这个身份,都让马兰对土匪这样一个职业有着先天姓的排斥。
“沈浩大哥原来只是一个山里的猎户,是曰本人杀了他的老娘,杀了他还没有过门的媳妇,他才带领一群活不下去的兄弟,竖起了自己的杆子。你们那些吃着公粮,手里拿着枪的军人,见到曰本人跑得比兔子还要快,可是沈浩大哥却带领兄弟们不断和曰本人作对。他们攻击曰本人的火车,抢他们的吃的,穿的,还有枪和子弹,有多出来的东西,还会分给周围的老百姓。当时沈浩大哥对我说‘当兵的跑了,可是咱关东的爷们没有跑,小曰本想在我们的地盘上撒泼,先得问问老子手中的枪’,就凭这几句话,我跟着沈浩大哥,成了一个胡子。沈浩大哥看得起我,在我加入他们的第一天,就发给了我一条枪!”
马兰脸上不屑的神色消失了,她必须承认,这个沈浩大哥的确有让雷震尊敬的资格,至少他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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